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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人们把关注的焦点转移到老年人身上,因此老年人的社会保障问题也被提上了日程。由于中国的国情比较特殊,形成了城市与乡村两条完全不同的经济发展道路,其结果是城乡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也出现了不同的政策。多年以来国家把重点放在没有土地保障的城市老年人身上,经过多年的努力,城市老年人在退休之后基本有了保障,相比而言,同样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村老年人却一直被冷落。经济无可靠来源、生病没钱治、生活上缺乏照料、心理上孤单寂寞,这就是我国农村老年人的真实写照。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城市人口占了49.68%,农村占了50.32%,农村居民为6.74亿人;而农村老年人口规模是城市的1.69倍,城市老年人口比重为7.97%,农村老年人口比重已超过18.3%,按照这一比重计算,农村地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为1.23亿。①由此可见,农村的养老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随着农村老年人口的逐年增多,如何建立适合农村发展的农村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制度便被提上了日程。近年来国家针对农村老年人的社会保障问题,实施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对老年人的一些救助制度,这些无疑在我国农村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体系中是一个很大的进步。鉴于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偏差以及人们对于服务型政府的更高要求,作为责任主体的政府,还需要加倍努力,不断完善我国农村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农村老年人真正的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老有所为”的目标。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对问题的提出、研究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论文的创新点以及研究方法做了介绍。第二部分,对农村老年人的社会保障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并对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基本内涵进行了描述,为本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以辽宁省T镇为个案,分析了T镇老年人社会保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结合新公共服务理论,对T镇老年人社会保障存在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第五部分,在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指导下,提出改善农村老年人社会保障问题的对策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