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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种旨在为农村中低收入客户提供微型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小额信贷机构不断涌现。团体贷款(Group Lending)机制正是保证其有效运作的一个核心机制,使得没有抵押、担保的小额信贷也能获得很高的还款率。孟加拉乡村银行(Grameen Bank, GB)是最早使用团体贷款机制并取得成功的小额信贷机构之一。中国的农户联保贷款借鉴孟加拉乡村银行(Grameen Bank)小额信贷模式迅速将这种贷款模式本地化,其中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的实践颇具代表性和多样性。国际研究中对团体贷款的研究以前主要集中在对其高还款率的解释上,最新的进展中则提到了团体贷款的适用性和有效性问题。本文通过对江苏省泗洪县传统农户联保贷款的实证研究发现:农户联保贷款的高还款率和国际研究上是保持一致的。无论是江苏省总体情况还是泗洪县农户联保贷款,其还款率均达到了90%以上。特别是最初运行的几年,农户联保贷款的还款率达到了96%以上。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水平的发展,传统农户联保贷款的还款率呈现缓慢下降的趋势。联保贷款占所有农户贷款总额的比重也呈现出不断下降的趋势。对此本文的解释是传统农户联保贷款随着小组成员之间异质性增强,适用性减弱,不再如最初那样适应当地农户的借贷需求。泗洪农合行通过对传统农户联保贷款的创新,推出了“农户大联保体”贷款和“大联航”。“农户大联保体”贷款中农户以其加入合作组织为载体,组织中的农户相互承担连带责任,把单个的资金借贷者联系起来,形成一个互助互利、互相监督的稳固的联保结合体。又将“大联保体”贷款经过创新引入到创业型农户中来,创立了个体工商户“大联航”贷款,适应了经济水平的发展。对此,本研究带来的启示是:任何一项制度、任何一种贷款方式只在其特定的阶段和特定的环境中有较好的适应性,当外界环境和所处环境发生变化时,其原有的适应性将会发生改变。要实现农户联保贷款的可持续经营,需要金融机构对联保贷款的模式不断推陈出新,以适应农户需求的不断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