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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时代背景下,反腐败工作被党和政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但随着互联网、计算机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普遍应用和广泛推广,职务犯罪变得越来越高科技化、信息化,犯罪手段也更加智能、复杂、隐蔽。近年来职务犯罪分子的证据意识觉醒,留给职务犯罪侦查机关的线索信息、证据信息变少,而潜在关联的碎片化电子数据的间接信息增多。面对艰巨的反腐任务及规范执法办案行为的严格要求,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完全依靠传统初查模式获取的基础信息和情报线索非常有限,传统轻初查、重审讯的办案模式也越来越难以满足现代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需要。因此职务犯罪侦查亟需将重心前移,重视信息对于引导案件初查和侦查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和完善职务犯罪初查信息化建设。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职务犯罪初查信息化的概述。职务犯罪初查信息化是顺应当前时代发展和应对近年来职务犯罪的新变化而产生的。职务犯罪初查信息化就是指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等现代信息化手段和信息化平台迅速、及时、高效、智能整合各类信息资源,从而服务于职务犯罪初查工作全过程。职务犯罪初查信息化以庞大的信息资源为基础,以现代科学技术为重要保障,而对信息资源的动态运用是职务犯罪初查信息化的关键。第二部分论述了职务犯罪初查信息化的必要性。职务犯罪初查为什么需要信息化?一方面,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促使犯罪分子证据意识逐渐觉醒,职务犯罪犯罪行为趋于智能化、隐蔽化、信息化,犯罪手段越来越高明、复杂、多样。与此同时,实践中很多职务犯罪侦查机关却面临着职务犯罪初查线索来源不稳定和难于经营管理的双重困境。而实现职务犯罪初查的信息化,是有效应对职务犯罪发展的新形势和解决职务犯罪侦查机关所面临的初查线索困境的最佳途径。第三部分分析了当下我国职务犯罪初查信息化所面临的困境。职务犯罪侦查机关的信息化建设相对较为滞后,起步得较晚。当前我国职务犯罪初查信息化面临着信息化意识不强、信息化技能和人才的缺失、公共信息资源利用率不高、信息化平台建设不完善、与外部机关的信息化协作不够等方面的困境。第四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职务犯罪初查信息化的具体构想。可以通过信息化意识培养、信息化人才建设、公共信息资源的收集和管理、自身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以及外部机关的协作这几个方面入手完善我国职务犯罪初查信息化建设,即加强职务犯犯罪侦查机关和侦查人员的信息化意识培养,建立信息化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转变职务犯罪初查模式,加强对公共信息资源的收集管理,加强同其他机关的信息化协作,充分发挥信息在初查中的引导作用,提高职务犯罪初查的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