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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全面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近期刚刚落下帷幕的党的十八大会议上又再次提出要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坚持广泛涵盖、各阶层次兼容,具有流动性、公平性和持续性为特点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从十七大提出的建立覆盖到今天的统筹推进,党中央这一系列举措标志着我国在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将要实现质的飞跃。从重点保城镇职工、城镇居民,逐步完善到将城乡居民涵盖其中,我国城乡统一的新时代即将来临。我国现有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因模式本身存在弊端,可持续性又有很大不足,造成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所以不能成为全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的模式选择。随着2009年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铺开,绝大部分农村居民已进入养老保险覆盖范畴。2011年7月,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之后,国务院再次提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在全国试点的工作要求,在2012年做到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覆盖。虽然国家提出了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框架,但未明确实施细则,具体实施办法还是要由进行试点的地方政府制定与细化,同时,由于受地方财政压力过大、参保自愿原则、养老金保障水平较低、城乡户籍制度等一系列诸多因素的影响,还无法吸纳所有城乡居民进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中来。因此,亟需研究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而更好地解决所有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问题。为此,本文以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为例,通过与国内外各种养老制度模式相比较,试图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接续转移,从而建立一套相对完善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最终解决所有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