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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与所有者的分离,导致了我国企业委托代理成本的存在,进而存在管理层与股东之间利益的博弈。从理性经理人的角度分析,我国企业特殊的特征,即管理层与所有者的分离,管理层不会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为目标,而以自身效用最大化为目的。信息不对称的存在,管理层会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做出对自身最有利的现金股利的决策。企业为了避免公司管理层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他们会选择和公司的管理层签订薪酬契约以此来激励或约束他们的经营管理行为,在这种薪酬契约的约束下,管理层有动力努力工作,进而减少对股东利益的侵害。而在现实当中,我国多数企业处于成长阶段,各上市公司存在不同的财务特征,因此,对于不同特征的公司,管理层激励对于现金股利政策的影响效果也自然不同。因此,本文为了探究管理层激励对于现金股利政策的影响,本文以2006-2011年我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为基础,实证检验了管理层激励与现金股利政策的关系,以及在不同的成长性、股权性质下管理层激励与现金股利政策的关系。研究发现:(1)管理层激励越强,上市公司越愿意支付现金股利,且现金股利的支付水平越高。(2)随着成长性的提高,管理层激励与现金股利支付意愿和支付水平的正相关会减弱。(3)管理层激励越强,国有产权公司比非国有产权公司现金股利支付的意愿越小,支付水平越低。基于以上实证分析结论,为了制约管理层激励与现金股利政策的负相关性,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第一、进一步完善管理层激励契约机制。结合我国特殊的社会背景,充分考虑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性质,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激励机制,缓解管理层与股东的第一类代理问题,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第二、加大对上市公司管理层信息披露的力度,给予管理层有效激励的同时,还要对管理层实施有效的监管。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于上市公司管理层激励制度的制定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并为上市公司制定行之有效的现金股利政策提供了保障。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于不同成长性、不同股权性质的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激励制度、现金股利政策的制定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