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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是一项重要的人格权,加强隐私权的立法及司法保护,已成为大多数文明国家的共识。我国目前立法中未将隐私权做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明确予以规定,完善隐私仅立法不仅是我国法制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公民实现其基本权利的需要。本文从分析理解隐私权的角度出发,对隐私权制度作一粗浅研究。 本文的第一部分为隐私的概念及特点。鉴于概念的重要性,本部分列举了学者们关于隐私的概念,赞成通说的观点,但认为隐私并非绝对与公共利益无关:并认为隐私是自然的权利,隐私具有客观性、绝对性及历史发展的特点。 第二部分为隐私权的产生、发展和历史现状。阐述了隐私权作为一项法定的权利,其产生过程、在世界范围内和世界各国的发展及在我国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并对隐私权发展的相关因素作了分析,认为隐私权的产生和发展不能脱离社会所提供的宏观背景和基础,伦理道德传统等文化因素对隐私观念有重要影响。同时,科学技术是影响保护隐私权制度建立和发展的主要因素。 第三部分为隐私权的概念和构成。分析了学者关于隐私权的概念,并对隐私权的主体、客体及内容进行了分析。认为隐私权是一项积极的人格权,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确认死者不是隐私权的主体与承认法律对死者生前隐私利益的保护并不矛盾;隐私权的客体包括合法的隐私、法不调整的隐私(如婚前性行为)、一般违规的隐私、轻微违法的隐私。 第四部分为隐私权与相关权利。分析了隐私权与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的关系,认为隐私权与其它具体人格权有严格的区别,不能互相替代,是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并阐述了隐私权与知情权相冲突时的协调原则,对实践中遇到的几类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冲突解决方式做了逐一分析。 第五部分为隐私权的民法救济。阐述了当今世界隐私权民法保护方式、侵害隐私权的责任构成及侵害隐私权的责任承担方式。认为对隐私权应采取直接的保护方式,间接保护方式是不完整、不周全的。并对我国在实践中对侵害隐私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考量因素提出了建议。 第六部分为网络虚拟空间的隐私权保护。随着互联网络的飞速发展,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已成为隐私权保护一个重要方面,本部分分析了网络时代给隐私权保护带来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