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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回购兴起于西方发达国家,一直处于不断的发展过程当中。股票回购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上是一个有效的资本运营方式和利益分配策略。我国市场证券化进程的推行,股票回购在我国的运用也越来越多。近几年,随着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出台,有关监管部门解除了对我国上市公司股票回购的限制,从而推动了股票回购这一金融创新工具在我国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
在西方发达国家成熟的资本市场中,学者经过几十年的实践和研究,已经提出和构建了大量的假说理论基础,留下了很多经典文献。但是,在我国,关于股票回购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之前很多研究都是从理论上对股票回购事件进行分析或者对具体公司进行案例研究。因此,这方面的实证研究还比较少。同时,我国的资本市场相对西方国家,有很多自身的特点。例如,国有股所占的比例高,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公司性质上的差别,股权结构不合理等。因此,西方的理论研究成果在我国市场的特点下,是否同样适用于我国的股票回购政策,对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改革和发展,资本市场的金融工具创新有着指导性的意义。所以,结合中国的证券市场的特征,探讨中国的股票回购事件的市场反应及影响因素,是一个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研究。
本文首先是对中国的股票回购公告发布这一事件的市场反应进行分析。关于股票回购的市场反应的研究,国外的成熟资本市场已经有了很多的理论成果。当公司的投资价值被低估的时候,将会损害到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可以选择通过股票回购的方式向市场传递公司对未来的信心。本文采用市场模型方法,验证得到股票回购能够给公司带来一个良好的市场反应。
其次,我国的资本市场还存在着自身特有的性质,例如,企业的性质,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我国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不相同,公司治理环境也不相同。同时,我国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官本位关系复杂,内部管理机制欠佳。在股票回购的时候,国有企业更有可能侵占小股东的财富,再加上样本中很多回购都是基于股改的目的。因此,民营企业应该比国有企业的股票回购得到更积极的市场反应。本文通过分别计算两种类型企业的累计超额收益率,来检验企业性质这个影响因素。
再次,根据Jensen(1986)提出的自由现金流假说,公司宣布回购股票可以减少公司的自由现金流,进而减少公司的代理成本。因此本文认为,在继续对公司性质进行分类的同时,引入闲置资金这个变量指标,能够得到我国特有证券市场性质条件下的一个新结论,闲置资金多的公司能够带来更大的累计超额收益率和正的市场反应。接着,本文继续引入市场和账面价值的比,作为公司价值的指代指标。根据对我国市场的分析,本文预测市净率越高,投资者更愿意参与股票的投机,从而短期迅速拉升股价,导致市场更强的正反应。
为了验证本文的四个预期结论,2005年至2008年的沪深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首先,构建了市场模型,计算股票回购的市场反应,发现股票回购事件确实能够带来正的市场反应。同时,根据公司的性质分类,分别计算累计超额收益率,并构建了线性回归模型,研究得出民营企业比国有企业更能够得到显著为正的市场反应。接着,在假说1和2的基础上,对假说3和4进行了回归分析,回归结果很好的证明了闲置资金多的企业,市场和账面价值比更大的企业,更能在股票回购中得到一个正的累计超额收益率。
本文整体描述了我国证券市场股票回购的特点,实证结果和西方成熟资本市场的信号传递假说、自由现金流假说一致。本文通过引入我国公司特有性质的这一变量,发现了我国股票回购市场反应的影响因素,对我国股票回购这一创新金融工具日后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和使用提供了很好的指导建议,旨在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健康发展和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