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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意识是每个社会成员对自己所在的公民社会的认同、参与、支持、忠诚和负责的意识,其中个人行动自主和自律对公共生活利益的维护,对正义、平等等价值的追求是重要方面。当代中国公民意识的淡薄,必须从学校教育抓起。如何借鉴中国传统的德育思想精华,使德育教育、公民意识的培养,真正渗透到我们大力宣传的“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的基本道德规范中,推动新形式下的公民道德建设,培养民众的责任感、公德心和守法意识,是国家面临的重要课题。做为“传道、授业解惑”的育人者,如何把道德建设渗透到课堂教学,特别是如何充分利用“百科之母”--语文教学,来增强学生的公民意识,塑造“既美且善”的心灵,培养高素质人才是广大教育工作者特别是语文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本文从理论上阐明公民意识就是现代社会中大众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公民的意义不但“是公民”,而应积极“做公民”。我们建设文明的过程,就是设计和接受约束的过程,公民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体,没有高素质公民,就没有繁荣昌盛的国家。中国古代丰富的德育思想可以成为具备中国特色易于为当代中国公民所接受的思想和精神资源;论文中通过对中学生公民意识的实况调查,揭示出在中小学教育阶段,人的“德性”的敏感及其重要性,一个社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需要一些基本准则,因为规则是人与人之间的均衡点,爱是“给予”,而遵循规则是“不拿”,社会公德既要个体行为来维护遵守,又要使社会整体有这个意识。中小学语文教学,是进行现代公民意识培育的重要和有效途径,在语文教学中要运用好丰富的语文教材,要最大限度地将公民意识贯穿其中,使学生形成良好的公民意识,并成为一种自觉行为,引导学生个体追寻与践行德性的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