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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保障是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政策,同时也是和谐社会建立的具体体现。武汉市当前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时期,收入差距拉大,一部分人处于经济上暂时弱势地位,这一部人由于经济收入有限,在其生活水平、居住条件上都普遍低于社会平均水平。对这一部分人的住房保障,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同时,市场经济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政府亦承担有限的责任,因此,廉租住房保障需在一定的水平内,过高的廉租住房保障水平,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不利于经济的良性循环,过低的廉租住房保障水平,又失去了住房保障政策的意义。因此,需要充分认清武汉市发展的具体情况,包括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城市化率等,确定廉租住房保障人口及廉租住房保障支付水平,使廉租住房保障既提高了低收入者的居住水平,同时又不会对城市经济发展带来负面效应。立足从廉租住房保障需求群体,结合具体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城市化率、商品房市场环境、居民消费水平等,确定居民基本生活收入线,以此作为廉租住房保障的标准。提出梯度补贴的政策,保障这部分群体的居住水平得到提高。同时,确定购买基本经济适用房收入线,对于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且居住水平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自有房者,实行面积差额补贴的方式,以期实现社会住房居住水平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居民能应保尽保。在上述两点的基础上,提出了廉政住房保障水平的概念,是指政府廉租住房支出总额与应保障家庭户的比例,政府理论支出总额所产生的廉租住房保障水平即为廉租住房保障理论水平,政府实际支出总额所产生的廉租住房水平即为廉租住房实际水平。同时经过代入武汉市的相关数据,计算出与其相对应的理论水平与实际水平,通过比较差值,分析原因,从而对武汉市廉租住房保障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