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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电子档案逐步成为未来社会信息资源主体,如何发挥电子档案的法律效力,更好的为社会公众服务,促进社会的安定发展,成为未来电子档案法制建设的主题。保证电子档案法律效力的前提是确保其原始性和真实性,确保其具有凭据能力和法律效力。我国电子档案的法制化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电子档案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各类保障制度还不完善;相关的技术水平仍比较落后,公众的社会认知度普遍较低。为了更好的做好的电子档案的法律效力的认证工作,我们要加强研究,积极探索,要从认识、管理、技术和法律四个方面指出实现电子档案法律效力的障碍和保证其法律效力的有效措施。要认真学习和总结国内外电子档案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训,摸索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发展的电子档案法律体系。要将电子档案的法律认证体系作为我国法制体系建设的重要问题来研究,要将其作为我国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课题和任务,通过我们不懈的努力,确保电子档案更好的发挥法律效力,更好的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