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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中后期以来,媒介已成为人类文化与信息传播的一个重要维度。世界各国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媒介作出理论发掘,使得媒介对于人类文化的建构性价值逐渐得到澄清,媒介已成为一种新兴的理论方法和研究视角。从媒介这一特定角度,论文分别探讨了口头形态、书面形态、戏剧形态、影视形态和网络形态等五种介质的《白蛇传》,涉及近200个异文,其论述重心是故事讲述者、故事时间和故事空间等三个维度的媒介形态与故事建构的关系。通过这样的讨论,可以形成几个初步结论:第一,人类叙事有一条媒介叙事的线索。人类起初以音义结合的口语为媒介材料来叙事,后来以讲述者的表演为媒介来辅助叙事,直到图像符号和文字出现,人类有了更为自由、丰富的叙事媒介。从此,人类叙事的媒介主要以语言、表演、图像三种元素为核心,构成媒介叙事的基本方式。而新媒介时代,人类以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为基础,综合传统叙事媒介,实现了媒介叙事的互动性和虚拟性。第二,厘清了“人”作为特殊媒介的人类学性质。口头媒介的弱主体性,虚拟平台上“数字人”的出现,都是人的媒介性的深刻表现。《自蛇传》的口头讲述者将自身融入白蛇故事,兼容讲述者、白蛇、青蛇、许仙、法海等多种角色,不同角色之间的转换与表演,实际上显示出讲述者的人类学存在。以此为基础,口头媒介所关涉的人的身份这一特性即弱主体性也得到发掘。因此,不同的口头讲述者在传承《白蛇传》时,各自的成长历程所积淀下来的叙事姿态和文化个性、审美选择都在故事的传承中显现出来,这既是讲述主体的自觉表达,也是口头媒介所赋予的弱主体性的反映。同时,从口头媒介发掘出来的特殊媒介“人”在其他媒介形态中也获得了相对独立的表达方式,书面媒介中“人”的媒介身份被隐藏,但仍然存在。到了表演媒介和网络媒介之后,“人”作为表演者,成为这些媒介创造“人”这种特殊媒介的基本模式。不过,表演媒介和网络媒介在表现“人”这种媒介时,有着根本性的差异。表演媒介中的“人”是以现实的人为基础,在艺术空间和技术手段的整合下创造艺术形象,传播艺术理念,实现娱乐效果。网络媒介中的“人”是以现实的人为募仿对象,依赖数字技术虚拟出近似于人的数字图形,其功能、表现、形象与现实的人非常接近,并在网络平台上由技术控制完成预设的相关任务。当代影视媒介已运用“数字人技术”,但其主体是现实的表演者。“人”的数字化媒介表达,从观念到实践都突破了传统表演者的内涵,于是,网络故事中数字人的目标已由意义传播转向娱乐互动,时间、空间的纯粹性超越,带来了“人”这种媒介的消解性表达。显然,这种消解,只是一种象征,更深层次的寓意是虚拟世界给人类提出的严肃课题:虚拟社会将给人类带来什么?第三,人类已经创造出复杂而全新的叙事方式——网络媒介叙事。在网络媒介强大的兼容功能对媒介综合的后面,也表现出单个媒介因素独立显现的可能性与抗争性。不同媒介的叙事,既反映了故事需要不断重述的内在规律,也体现了讲述者与接受者依赖于叙事方式的故事活动特征。媒介的综合性趋势以及虚拟性转型,对故事的传承将产生重要影响。在当代网络媒介正强势地包容和改变其他媒介形态时,鉴于虚拟性媒介的交互原则,可能导致故事娱乐性的片面发展,这是我们特别需要警惕的技术化陷阱。第四,媒介形态与故事建构具有必然关系。对现代《白蛇传》的多种媒介形态与故事的讲述者、故事时间和故事空间的关系讨论,可以发现,媒介因素在故事建构、传播与演变的过程中具有积极价值,同时,也反证了故事对媒介因素存在一定的选择性。不同形态的白蛇故事传承着大致相同的故事母题,这种传承包含着显著的情节变化,不同媒介因其不同的表现与表达方式,影响了具有相近母题的故事传承,也影响到故事的形塑原则。情节增删、主题选择、人物塑造、背景设置都受到媒介因素的制约或强化,在一些艺术媒介中故事的形象化特征被扩大,如影视媒介;一些艺术媒介则突出了故事的想象性,如语言媒介;还有一些艺术媒介将现实性取消而突出故事的虚拟性,这些不同表现以潜在的方式渗入故事之中,一定程度上规定了故事的呈现与传播。这些关系表明了媒介形态与故事建构存在着内在关联。另一个层次上,从传播层面考虑,也就是传播媒介传播故事的过程与故事存在内在关联,口耳相承的传播、文字与印刷的传播、影视传播的多维信息播放与传输、网络传播的虚拟扩展、全球互动以及游戏娱乐等多种传播显然对故事的生存和延续、变异都具有深刻影响,外在传播同时以相对的内在功能作用于故事,而且越是进入当代网络媒介之中,全新的传播与故事之间也越来越具有内在的互动关系,如游戏形态的故事,这种传播媒介使故事在玩家的关注与参与中得到传承,而且,可以将故事作为一种知识谱系来加以认识和理解,本质上,网络传播媒介已经改变了故事的内在结构与原初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