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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因为三峡库区而直辖,保护三峡库区一江碧水是党中央交给重庆的政治任务,不容有失。同时重庆又作为老工业基地,老旧企业众多,企业违法行为仍然普遍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开县井喷事件和天原化工厂爆炸事件的阴影仍未散去。而我市目前在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在事前预防、应急处置、事后追究等各个环节上,都存在一些弊端和缺陷。 本文从政府、环保部门、企业这三个方面分析了我市环境应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他们分别是政府对环境风险防范重视不够,主要表现在:对GDP的偏执追求、产业结构和布局的规划不合理、环境应急管理组织机构不完善、信息通报和公众参与机制不完善、评估与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环保部门对企业监管能力薄弱,主要表现在: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监管不严、对环境污染事件处罚力度不够、环境应急力量投入不足;企业的问题是未严格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表现在:部分企业不重视环境风险防范、忽视环境风险评估和安全隐患排查、环境安全预案不健全、部分企业法制淡薄,违法排污等。 在此基础上本论文进一步提出了强化我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的对策:即环境应急管理应该是对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管理:事前管理就是要注重源头预防,政府部门要转变发展思路、环保部门要重点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排查整治、企业要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各个单位都强化应急准备,增强应对能力。事中就是要规范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的程序,重点是按照“五个第一时间”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置、第一时间发布信息。事后就是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事后处理,即建立完善环境污染事件“损害鉴定评估”和“责任官究”两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