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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文化特指在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中的合伙文化,它是合伙组织在长期的经营实践中通过不断融合而形成的价值观和规范,这种价值观和规范是为全体合伙成员所共同接受的态度和行为准则,会随着合伙组织人文环境、社会经济、行业以及组织自身发展状况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并最终成为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相区别的重要特征。 合伙文化是文化的一个细小分支,但同时它也是组织文化、企业文化的一种,和公司文化又有很多相同之处。因此,合伙文化既是显性与隐性、利润和价值、共性和个性的统一体,同时又具有非强制性和“强制性”、稳定性和灵活性的特点。在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中,合伙文化有其自身的结构:表层合伙文化主要指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行为文化;中层合伙文化指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制度文化;内层合伙文化主要指合伙精神文化。其中,合伙制度文化和合伙精神文化之间既有异质性,又存在内在的一致性,具体表现在:一方面,合伙精神文化可以视为合伙制度文化建设的理论基础和实现的重要保证,二者之间可以相互转化;另一方面,合伙精神文化与合伙制度文化的表现形态、作用方式、在会计师事务所战略实现中的作用以及稳定性都有不同。 合伙文化对于合伙制在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推广具有重要意义,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合伙文化是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润滑剂;第二,合伙文化促进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的完善;第三,合伙文化协调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规模扩大所带来的矛盾。 在理清合伙文化涵义、特点、结构以及其对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意义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探讨了合伙文化的建设。首先,由于对合伙文化优劣判断标准的客观性以及我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发展阶段、法律责任、生存环境等各方面的独特性,合伙文化建设也必然有自己的目标,包括个人修养、“以人为本”、尊重制度等方面;其次,认清障碍成为合伙文化建设目标设定后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合伙文化在建设过程中会遇到的障碍至少包括中国传统文化中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部分、中国特殊的“合伙制”背景、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阶段、人们在合伙文化建设方面存在的认识误区、商业化运作中的“逐利性”、合并事务所文化整合的困难、文化建设本身所具有的特点等;再次,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文化对合伙文化建设存在有利影响:如传统的和合思想、“修己安人”的思想、义利论以及现阶段所倡导的集体主义、利益原则和道德原则的统一、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注重人的全面发展、竞争与协调平衡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