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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2005-2009年之间的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案为研究对象,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所审上市公司2003-2012年的数据,通过实证方法检验合并前后审计收费以及盈余管理程度的变化,来检验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产生的经济后果以及动因,将合并案根据参与合并的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前的规模分为大所合并和小所合并两类分别进行实证性检验,结果分为两类,大所合并前后审计收费显著增加,而小所合并前后审计收费统计上变化不显著,为探究这种结果是否与盈余管理程度的变化结果一致,以会计信息质量作为审计质量的替代变量进行合并前后的实证性检验,结果显示不论是大所合并还是小所合并,盈余管理程度在合并前后都显著下降。 这种结果说明,会计师事务所所审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合并前后变化与合并类型无关,从这方面来看,合并可以提高审计质量,而对于审计收费方面,会计师事务所的不同合并类型使得审计收费在合并前后的变化不同,即大所的合并确实起到了提高审计收费的作用,而小所合并对审计收费影响却并不显著,说明审计收费的提高是由于合并之前参与合并的会计师事务所本身具有的大所效应,所以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合并时,合并对象的选择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