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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教育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民办高校,在发展过程中存在治理结构不健全、产权不清、激励机制缺乏等许多问题,本文试图以公司治理理论为基础,构建出较为理想的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来解决民办高校治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本文第一部分阐述民办高校治理研究的意义,研究方法、难点和创新之处,指出民办高校治理是体现公益性的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模式。这个模式要包括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两个层面。另外,民办高校中的政府角色不应一味地弱化,相反,政府治理应当内生于民办高校治理之中,以维护民办高校的社会公益性。同样地,为了民办高校长远地发展,教师和学生代表也应该纳入到民办高校治理当中来。第二部分着重说明作为引入市场机制进行管理和运作的民办高校,与企业组织有着极大的相似性,与企业存在相一致的理论问题。因此,我们可以很自然地把和公司治理密切相关的组织理论、产权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延伸到民办教育领域中来,形成民办高校的所有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相协调的制度来降低交易成本,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但由于教育的公益属性,要求民办高校又不能以投资人财富最大化,或者民办高校物质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它的运营除了一定程度上遵循市场规律,价值规律外,还需要遵循教育规律,所以对公司治理理论只能鉴别吸收。第三部分包括第三章和第四章,是对我国的民办高校以及国外大学治理模式的现状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国内外大学治理结构的特点,归纳出我国建立民办高校治理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和外国大学治理结构对我国民办高校治理的几点启示。最后一部分是在前面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我国民办高校治理实践当中出现的问题,并借鉴国外大学治理情况,构建我国民办高校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