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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生产和使用可再生能源是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经济模式的重要基础之一,2006年1月1日我国将实施《可再生能源法》,我们需要利用经济的眼光和思维考察可再生能源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特点和趋势,从而确定在未来一个阶段内的能源发展规划。本文选择风电作为研究对象是由于它的技术相对成熟,发展快规模大,在新能源中具有代表性。另外除了投融资问题,我发现风电的一些风险特点与金融现象相似,例如风的不确定可以相比汇率的变化,可再生能源价格浮动可以类比股市交易状况等等,所以将风电与金融结合的研究具有跨学科的实践意义,并有一定的前瞻性。全文分为四章,主要从投资风险角度进行分析和论证,并提出了采用金融工具化解投资风险的观点以及促进行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第1章概述了风电在国际国内的发展历程。我国的风电发展一直很缓慢,政策扶持缺位、资金来源稀少、对风电的研究投入少造成的投资风险不明确是主要原因。而同时期的丹麦、德国和西班牙却在政府的优惠政策和充足的资金支持下迅速成长为成熟的产业,不但实现了用电中高比例的风电含量,还造就了一批成功的风机制造商和支持机构。本文提出在我国将风电发展成为一个独立产业的”大风电”思路,摆脱目前由电力企业自己融资,自己分摊电价差额,结果没有动力去开发项目的被动状况。 第2章重点分析了风电的投资风险,本文将主要的风险归类为自然条件、国家政策以及项目建设运行三个方面。自然条件方面的风险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在前期做详细的勘察测量和精确计算和设计来规避;对于政策的制定,除了向公众广泛宣传,为生产和使用新能源打下认知的基础外,必须参照国外成功的经验和吸取失败的教训,制定同步配套且相对简便稳定的政策;风电建设和运营情况在国内国外都有很多的案例,投资者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特定的项目作出合理的方案。特别对非专业投资者建议采用”电价分摊法“来消除运行的风险。 第3章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针对三类投资风险的规避方案提出了三项建议: 1、由国家建立风电标准信息中心,解决与产业相关的各项标准制定,设备和组件的测试和认证,研究提交政策建议,信息搜集交流和数据资源共享方面的问题,减少盲目性投资; 2、参照汇率对冲机制,发展完善”发电量对冲”机制,用金融工具为投资回收作保障,规避由于自然风况导致的损失风险,增强投资者信心; 3、建立专业的技术咨询机构/公司,解决商业投资者由于缺乏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而不敢投资的问题。 第二部分针对现在风电投资渠道狭窄的现状提出采用其他行业成熟的融资方案解决资金问题。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国际化的渗透越来越明显,跨国银行和机构投资者的介入将促使债权、直接融资(ABS)、租赁、项目建设(BOT)等等长期融资方式进入风电行业。 第三部分对现行的设备国产化政策做了技术和资金分析,提出目前应该遵从市场选择,行政式的70%国产化比例不利于培育市场和引进商业投资。 投资回报是风电乃至所有可再生能源发展必须面对的一个指标,一个合理的电价即可以促进投资,又会培育稳定的市场,还能推动技术进步。为了避免其它行业的发展弯路和免去国家的巨额补贴负担,本文建议采用国家制定绿电比例,价格市场浮动的动态机制,相当于向市场收取”鼓励新能源发展税”。这一方法也可以先采取不同的地区电网规定不同的比例要求,并结合金融工具进行区域之间类似于股票市场的交易。对于这一机制可能带来的圈地行为,本文认为应该采用”两利相权取其重”的原则。对于投资者,《京都议定书》的生效将是一个有利的因素,”炭交易”市场这一金融衍生工具的运用意味着风电公司会另有一项不可忽视的财务收入。 第4章分析了一个采用国外商业贷款融资的风电项目,从融资结构和风险管理两方面对项目作了论述,更好地佐证风电商业化融资的可行性,以及分散和管理投资风险的具体措施,以实例证明风电产业化发展的必然性。 随着我国经济基础的增强和教育文化水平的提高,对环境和社会的责任也日益加强。从政策层面上考虑,未来我国能源的发展将受到来自全球环境的压力,而且也不可避免地在将来承诺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这将迫使我国的能源部门重新定位,加大以风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希望本文提出的一些利用金融工具化解投资风险的观点以及政策建议可以为新能源发展提供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