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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当今世界面临的共同问题,制约着经济发展、威胁人类的生存。因此,各国都在积极探索一条协调生存和发展的有效途径。越来越多国家的实践表明:环境行政征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手段。环境行政征收是环境执法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手段,也是一种重要的具体行政行为,但其在我国的环境行政法学研究中却是一片空白。环境行政征收包括环境税和环境费,环境行政收费是目前我国解决环境污染和破坏的主要手段,但是我国目前的环境行政收费制度存在诸多问题,理论界对此尚无系统深入的研究;环境税的实施经验来源于发达国家,由于社会、政治、经济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套。因此,笔者认为应该充分考虑我国的经济承受能力、企业运行机制、地区发展差异等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环境行政征收制度。本文的第一部分首先阐述了课题的背景、研究的目的和意义以及研究现状。通过简要的介绍可以发现,目前环境行政征收制度在理论界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笔者有必要对其进行系统的研究。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论述了环境行政征收的概念、特征和作用及理论依据。通过以上问题的界定,为设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行政征收制度打下较坚实的理论基础。第四部分全面评述了我国环境行政征收的现状与缺陷。其中,环境税存在的问题有:课税范围过窄,课税税额过低,课税依据不合理;而环境收费在收费原则、收费标准、收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以及收费制度的实施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因此,完善我国环境行政征收制度势在必行。第五部分笔者对国外相关制度进行了简要的介绍,其科学的指导思想、合理的立法原则以及完备的法律内容为我国环境行政征收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新的思路。在本文的最后部分,笔者提出了完善我国环境行政征收制度的几点建议,从环境税和环境费两方面进行论述,环境税的完善包括完善现行的税收体系、开征环境税、消除不必要的补贴,环境费的完善包括改进现有的环境收费制度、适当的进行“费”改“税”、加强收费执法队伍的建设以及加强环保工作的宣传。希望本文能为我国环境行政收制度的完善提供一点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