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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市场从创立至今,一直都在不断的尽心探索与改革,历经了最初的审核制到如今的核准制,每一次新股发行制度的变化都会对证券市场带来巨大影响。本文主要以中国证券市场上影响最大的A股市场股票发行制度为研究对象进行分析。中国股市自2015年5月至2016年8月过山车式的暴跌暴涨,并多次出现上千只股票跌停板的现象。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超募的“三高”现象从根本上违背了市场化改革的本意,也成为许多公司大股东进行高价套现和承销商谋取高额暴利甚至不正当利益的渠道。“市场的有效性直接决定于制度框架,三高现象映射出的正是我国法律制度的缺憾与不适。”十八届三中全会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首先就是要推进股票发行制度的改革,通过多渠道、多方式推动股权融资,积极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从而提高直接的融资比重。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会议中也明确提出,我国股票发行制度必须要向注册制改革。因此,学术界顺应中央对于证券市场改革的决心,着眼于探索在目前中国股票发行制度怎么样在重重障碍下,通过借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股票市场的宝贵发展与改革经验,结合中国自身的国情、法治文明和市场生态,探索出一条真正符合中国特色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路径。目前,国内研究大多侧重于股票上市与交易方面,而对股票发行监管的关注相对较少。本文以现行的股票发行核准制为分析对象,对海外主要证券市场的国家的相关股票发行监管法律制度进行了比较。本文将分析当下我国正在施行的核准制的制度架构与法律基础,总结概括其利与弊,介绍分析海外注册制的现状,尤其以美国为代表的“注册制”的股票发行制度。注册制的理论基础是自由主义经济学说,经济制度基础是高度发达的自治自律的市场经济。国外的证券市场发展、注册制的实施离不开金融监管丰富的经验。注册制的核心是充分高效的信息披露,审核机构只进行形式审查,强调事后监管,这类发行制度的代表是美国。美国注册制的成功,对我国推进注册制改革有重大的借鉴意义。本文拟在比较海外发达证券市场注册制下的信息披露制度、IPO注册制和监管职能等内容,找出证券发行核准制度存在的弊端,同时借鉴其注册制的先进经验,对我国注册制改革提出建议对策。我国注册制改革应该要注意监管部门职能的转变、完善配套股票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信息披露制度的作用从而更好的维护投资者权益。同时通过对比两种制度,总结概括注册制在一国实行必须要具有的特定的市场生态环境、司法环境以及制度环境等因素,提出对股票发行后的监管一系列的调整,包括提高监管透明度、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建立服务型的监管理念、对发行人的虚假披露及发行中介机构的失职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等。总之,去粗取精,秉持“扬弃”的态度,探索如何因地制宜地推荐我国股票发行制度改革,才是本文进行比较研究的重点。因此对下一步我国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出理论创新与建议,推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不可“拍脑袋式”的实施,而要在充分认识到当前在我国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的风险及其相关配套的制度、法规的前提条件不成熟,从而探索出一条有“中国特色”股票发行注册制度改革的具体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