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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和谐社会”已成为我国政治生活和理论研究的主题。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涵相当丰富,它涉及到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公民与政府、人与自然等多种关系,涵盖了人们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和日常生活。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和谐社会的基本要素和评判标准也各不相同,因而需要我们从不同角度去认识和理解和谐社会,并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不同途径。民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动力和首要特征。然而,人们对民主与社会主义关系的探索,对民主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的研究主要围绕政治民主展开,鲜有关于经济民主的钻研。其实,民主大厦并非政治民主一枝独撑,而是政治民主、经济民主、社会民主三足鼎立。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政治民主必须在经济民主的基础上才能建立和发展,经济民主是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动因。经济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和重要保障。马克思和恩格斯把未来社会称为“共产主义”,以区别于同时期其他社会主义流派。科学社会主义和空想社会主义的根本区别,也正是明确了未来社会以公有制为经济基础及其实现途径。所以我们必须从经济的角度深刻认识民主,在此基础之上,界定经济民主的科学内涵。经济民主是民主的一般原则在经济领域的体现,有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的内涵。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姓“社”,因此,必须理清经济民主与社会主义的密切关联。经济民主是社会主义题中应有之义,它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理念;反映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性质;经济民主建设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价值取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重视发挥经济民主的作用。以经济民主促进经济关系和谐,大力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繁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借助经济民主,促进人们在社会生产总过程中相互关系的和谐,是推动社会关系和谐的基本要求;经济民主要求各项经济制度安排、经济政策制定必须从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出发,尊重多数人的意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和根本保障;适时适度推进经济民主建设能最大程度地化解社会不和谐因素;适时适度推进经济民主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逻辑必然;以经济民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求根据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行各项经济制度安排,转变政府职能,实现制度公正;推进重大经济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推进国有资产监管的民主化建设;建立并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强和完善多种所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而在当前推进经济民主建设,必须以适时适度为原则,密切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际,避免急躁冒进。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人的发展的水平的限制,现在和将来相当长一段时期的经济民主还是不成熟、不全面的。相信随着生产力的持续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逐步完善、国民综合素质的不断进步,经济民主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作用将全面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