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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问题是一个跨学科的问题,横跨哲学、法学、政治学等领域。从哲学的角度研究人权问题时,所要回答的是人对社会的主体性问题。论文从政治哲学的视角对马克思人权思想进行深入剖析,以突显马克思人权思想中的普适价值。全文分为五个部分,首先在绪论部分介绍论文选题意义、研究方法以及分析框架:其次,立足于基础文献对西方人权思想的形成与发展进行梳理;再次,阐述马克思人权思想的提出及其核心内容;在此基础上对马克思人权思想中普适价值进行哲学思考;最后,阐述马克思人权思想的中国化及其当代意义。马克思对资产阶级人权思想的吸收和批判,并在此基础上阐释了资产阶级人权思想所强调的普世价值与马克思人权思想普适价值的根本区别。马克思人权思想的特点是阶级性、社会性、具体性、相对性、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对人的本质的理解是马克思人权思想的前提、人的解放是马克思人权思想实践的路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人权实现的终极目标。全球化的迅速发展,使人权作为一种知识从地方性走向了公共性,人类学家格尔兹强调,地方性知识与公共性的阐释是一脉相承的,只有通过公共性知识才能够充分的阐释多样的文化,只有多样性的文化才能使得公共性知识中的普适价值得以突显。人权的发展从阶级思想走向全人类思想,马克思批判了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下资产阶级的人权,提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阶级社会的消亡,人们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极大丰富每个人将获得自由全面的发展,这才是具体的、发展的、普适的全人类人权。人权思想起源于西方,但人权并不是仅只适用于西方,通过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人权思想将原本带有地域性、局限性、特殊性的价值变为普适价值,使“自由、民主、宽容”诸如此类的价值在现实性中得到广泛的认可。体现在世界人权公共条约、宗教伦理中人权的共识都是这种普适的公共性知识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