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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的李大钊不仅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而且是一位伟大的法学家。李大钊一生学识涉及知识极广,对众多社会科学学科都有研究和探究,且见解独到,特别是对宪法学理论的研究和探索更是造诣颇深。但是长期以来,理论界一直将研究视野和研究方向都投放在李大钊作为马克思主义传播者的一面,而作为法学家的李大钊却未能引起大家的足够关注和研究。李大钊是我党早期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家之一。他对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都有过深入系统地研究和探索。李大钊的一生著述非常多,并在众多社会科学领域都颇有建树。本文所要探讨的是李大钊的宪政思想。李大钊的宪政思想是在20世纪初中国民主政治进程中逐步形成的。李大钊宪政思想一方面反映了当时中国先进知识分子对民主宪政的理解、认识,另一方面也深刻说明了封建传统政治及其文化观念在中国民主进程的起到非常严重的影响。李大钊的早期宪政思想顺应了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潮流,为后来的民主宪政运动提供了许多的理论支持,但是由于思想的局限性也留下了一些值得后人继续深思的话题。全文共从五个部分对李大钊的宪政思想作系统论述。第一部分阐述了李大钊宪政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和知识背景;第二部分剖析了其宪政思想的主要内容和观点;第三部分介绍了李大钊的宪政思想的精神意义;第四部分论述了其政党政治观和李大钊提出寻求新的政党的重要意义;第五部分是对其宪政思想的客观评析。虽然李大钊的宪政思想并没有形成完整、系统的思想体系,但是李大钊先生通过自己系统的学习法学知识,学习西方的先进的宪政思想,通过对中国当时国情的认真分析,为后来的民主宪政运动提供了充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这些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为我国将来建设民主国家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国家指明了方向,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先驱者。他提出的“依宪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思想,有着鲜明的时代超前性和历史预见性,至今仍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