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务会计(Forensic Accounting)最早可追溯到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美国,伴随着美国经济的起飞与经济法治的不断完善,在欺诈与反欺诈的反复斗争中,法务会计日益受到重视并得到快速发展。法务会计师也被预测为二十一世纪十大热门职业之首。但直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法务会计才被引入我国,可以说法务会计研究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我国目前对法务会计理论体系的构建还处于探索阶段,对法务会计的制度建设更是处于空白状态,从国内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虽然已有少数专家学者对法务会计作了概念、框架结构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但是仅仅只是停留在引进国外的理论,侧重于对国外理论和实践的介绍或释说,且其中不少文章只是对国外文章资料的编译。而近年来,随着我国各类涉及复杂财务会计问题的经济案件诸如“银广、夏”、“琼民源”、“蓝田股份”的大量出现,引发了人们对法务会计的特别重视,对法务会计的需求也日益迫切。然而法务会计有效介入实践的前提是要有相对完善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务会计制度。由于我国目前尚没有一套完备的法务会计鉴定制度、专家证人制度以及从事法务会计执业资格认证制度和法务会计准则体系等,势必会严重阻碍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和运用。本文正是试图来回应这些现实关切,从法务会计的概念阐释、法务会计制度的内涵界定入手,在分析阐明建立我国法务会计制度重要性意义的基础上,通过对目前我国法务会计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相关法务会计制度成功经验的前提下,对法务会计鉴定制度、法务会计专家证人制度、法务会计资格认证制度以及法务会计准则体系等进行了系统深入研究,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我国法务会计制度的相关建议和设想,以期能对我国法务会计理论研究及其制度构建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