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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股权众筹在世界范围内掀起浪潮。我国股权众筹行业历经了一段时期的野蛮生长后,在2016年首次出现发展步伐放缓的趋势。究其缘由,我国监管层在2016年年初出台了相关整治方案,市场对股权众筹行业发展存在观望态度。这一现象的产生折射出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对股权众筹行业未形成系统性的监管,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无法保障。因此,本文的研究目的是给相关股权众筹监管者提出关于投资者保护的几点建议。 本文从第一章引言开始介绍股权众筹这一新兴金融融资方式的发展状况。其后介绍了国内外关于股权众筹投资者保护理论的文献。本章的最后讨论了本文的研究意义和分析方法。 本文第二章简要介绍众筹融资的基本情况。通过区分四种不同类型的众筹,总结了股权众筹区别于其他众筹的特点。股权众筹作为众筹方式的一种,既具有众筹融资的共性,也具有其自身的特性。以我国目前股权众筹的现状分析入手,介绍了我国股权众筹行业发展的阶段,面临的监管问题,以及相关投资者面临的挑战和风险。 本文第三章概述了国外对股权众筹进行的相关规制,重点介绍了投资者保护的规则。首先,美国JOBS法案在西方国家中具有标杆作用,其中对股权众筹平台、融资者和投资者三方面共同作出了规制对我国今后相关立法工作具有参考价值。同时,本文参考了欧盟相关国家,例如英国、意大利等国,对股权众筹投资者保护的相关立法。最后,作为东亚国家代表,韩国的相关制度设计同样值得我们思考。 在第四章,本文讨论了股权众筹在我国受到的相关监管以及未来在我国的发展方向。从股权众筹在我国合法化的路径选择分析,股权众筹在我国涉及到的几部法律需要同时进行修订。同时,我国在监管制度设计上,可参考对股权众筹平台、融资者和投资者相关主体进行规制的方式,采用适合我国股权众筹当前发展的模式。 本文最后对股权众筹在我国如何保护投资者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展望,股权众筹发展和投资者保护相偎相依,做好投资者保护的制度设计,才能使股权众筹在我国长久地发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