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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在“宽进”的风向标指引下,市场主体数量激增,为事中事后监管带来了极大的挑战。监管力量短缺和监管任务繁重等多重问题和矛盾下,通过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施信用监管,可大幅提升监管的精度、深度和水平,达成健康有序的监管成效,为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当前,大数据的研究大多停留在技术领域及互联网、金融、传媒等生成数据规模庞大的行业,运用大数据进行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仍处于方向引导及摸索阶段,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及实践框架。本文尝试从宁波市鄞州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的体系、万达商圈联合信用监管模式现状分析入手,从信用平台建设、信用信息数据、多部门联动、信用相关机制四方面分析当前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中大数据应用已具备的基本要件,从数据角度分析信用监管中征信、评信、用信阶段中应用大数据面临的障碍和困境,并剖析信用大数据监管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大数据理念及技术仍未跟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缺乏顶层设计、联合信用奖惩不够深入、信用环境和信用市场尚未形成等主要原因。借鉴国外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模式及大数据运用经验,基于大数据思维及技术角度,从完善监管体系、夯实数据基础、加快平台建设、健全评信用信机制、推进多元共治五个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探讨符合大数据时代需求、更现实高效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形成政府部门、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公民共同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