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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很难通过市场自发调节来保障,需要国家发挥安全生产监管职能来实现。发挥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的作用,不仅有助于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概率、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助于推进国家社会和经济的长远稳定发展,也有助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位一体”发展理念的贯彻落实。 长期以来,大多数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于县、镇乡、村级的生产经营单位。最近几年就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出台了很多政策,但在实际落实过程中问题众生,而且越到基层越困难,根本原因在于基层政府管理中以GDP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在起导向作用。安全生产监管作为一个新生不久的事物,相对政府其他管理职能专业性强、风险高,又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监管人员业务水平低,管理队伍不稳定,因而管理底子薄、经验少、漏洞多等问题尤为突出,唯有加强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绩效考核才能解决安监系统存在的一揽子问题成为共识。因此,科学分析目前安全生产监管指标体系存在的问题,重构一个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监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并采取强力措施保证其正确有效实施,真正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短期内补齐安全生产监管在业务、管理、人才等方面的短板,提高县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的工作效率,推动县级相关部门切实履行部门行业监管职责、乡镇(街道)实地监管职责,促进县域安全生产监管目标的达成至关重要。 本文以象山县为个案分析的对象,通过分析象山县安全生产监管绩效考核的历史沿革,尽可能准确评价现行考核方法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取得的成就,客观公正的指出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对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体系进行优化、改善和提高,提出一套可操作的评价乡镇(街道)及县级部门安全生产监管的考核指标体系;并对考核体系的配套保障系统进行研究,探讨评估数据的获取、绩效管理中需要掌握的技巧与技能,指标体系的有效性及其修正等一系列问题,以期为有效开展评估提供理论支撑和可操作性方案。 本文认为,县域安全生产监管绩效考核是一个动态过程,也是一个在实践中不断创新逐步完善的过程。唯有立足于县域的实际,立足实施的具体环境,不断探索,勇于创新,才能制订出一套适合县域安全生产监管的绩效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