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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的政府投资项目,具有投资大、风险大、影响大的特点,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因为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不能产生直接微观财务效益,而且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在使用上是无偿的,所以,它的管理方式不同于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不适宜设立项目法人,从而导致项目业主虚位、管理混乱,与此同时,缺乏有效的风险约束、投资控制机制,因此对于这类工程的管理,一直存在着“花钱大敞口,投资无底洞,工期马拉松”的现象。所以论文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及其激励机制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论文在综述了国内外学者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研究现状,以及项目管理中的激励问题研究现状的基础上,借鉴其成果和实践,运用管理学原理和思想、委托代理经济学理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及激励机制进行研究。 本文的具体研究如下: 1)分析了我国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现状,剖析其因为业主缺位、管理混乱而存在的弊端,后介绍了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模式,借鉴其思想及实践,结合国内的具体实情,应用管理学的思想和方法,提出确立项目业主的建议,形成相应的管理模式,并分析其优点及可行性; 2)在所设计的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应用委托代理理论,分析项目参与主体关系及代理人的行为,建立了委托人(业主)对代理人的激励模型,并对激励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索。具体内容如下:先对业主与承包商构成的二元制下的激励问题进行分析,后引入项目管理公司,并赋予其作为第三方对承包商的行为实行监督,并对所形成的三元制下的激励问题进行分析。结果发现,由于项目管理公司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综合性,其努力可以更好地修正对影响产出的自然状态变量的认识,于是将该信息反馈给业主,从而利于提高对承包商的激励水平,激励承包商的努力; 3)项目管理公司是经济实体,有存在道德风险的可能。而站在业主的角度来说,委托人(业主)的目标实现如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项目管理公司、承包商的联合努力程度,论文构建了激励模型,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 4)论文通过研究,最后以重庆城市建设发展公司作为案例分析,提出其管理的改进建议及配套措施。并提出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