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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50年代初美国斯坦福大学创建世界第一个科学研究园区以来,创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成为世界各国、各地区发展高新技术、推动产业升级、拉动经济增长的首要选择。经过近60年的发展,高新区有力地推动了国别经济、区域经济和整个世界经济的发展。作为高新区发展的有力制度保障,各国一般都建立起一套适合本国国情和高新区本身实际的能够适应市场变化、灵活而又具有创造力的开放型管理体制。随着1988年8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计划”的实施,全国各地掀起了创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热潮。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各地高新区根据不同发展阶段和区域实际,逐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管理体制,为高新区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但是随着我国高新区进入从挖掘政策优势向创造体制优势的过渡期,“二次创业”的现实对我国高新区现行的管理体制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体制的落后、僵化成为制约国内大部分高新区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如何进行体制创新、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公共管理体制成为我国高新区重大的战略攻关课题。笔者通过文献挖掘、比较研究、案例分析等方法,重点做了以下工作:1、通过对国内外高新区管理体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介绍,初步形成了对高新区管理体制问题的框架性认识。高新区的管理体制划分为两大类四小型:单一管理型(包括政府管理型和大学管理型)和多元管理型(包括公司管理型和基金会管理型)。在高新区管理体制的选择和设计工作中,不仅要考虑高新区自身的发展阶段因素制约,还要考虑所处的外部环境因素对高新区的影响,遵循“大服务、小机构”的组织原则,创造富有活力和弹性的管理体制。在这种管理体制中,既不能缺少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干预,又不能离开高科技企业、科研机构和相关社会服务机构的积极参与。2、从管理学的视角,对枣庄高新区管理体制进行了介绍和剖析,通过对枣庄高新区发展中管理体制面临的挑战的分析,认识到进行管理体制创新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枣庄高新区的管理体制属于一元型政府管理体制,管委会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对高新区各项事业实施“准政府”性质的管理。随着经营管理环境的变化,原有管理体制成为了高新区跨越式发展的体制性束缚,严重地陷入对原来给高新区带来大踏步发展的方式、路径、经验的依赖,体制的活力和弹性逐渐丧失,加之多年来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不尽完善,使得高新区逐渐失去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吸引力。这些事实要求枣庄高新区必须尽快进行管理体制创新,重新焕发勃勃生机。3、结合文献综述的理论和枣庄高新区的实际情况,初步探索枣庄高新区管理体制创新的方向和路径,由扩张规模向提升内涵转化,以期通过体制的创新带来枣庄高新区的跨越式、可持续发展。一方面,在继续加强政府对高新区各项政策、资源的倾斜和投入的同时,推动产权改革、政企分开,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推动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政府专心于提供优良的公共服务,不过多干预市场经济的运作;另一方面,鼓励、培养、扶持社会公共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的运作,拓宽高科技服务领域,推动投资环境的配套建设,打造完善的、富有吸引力和独特性的投资创业环境;再一方面,主动打破区域隔阂、产业限制和经营方式的制约,探索高新技术跨地区、跨产业、跨体制的产业化运作模式,实现多方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