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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先天性足内翻是临床上最常见的先天性足部畸形,是一种较复杂的骨骼肌肉系统畸形。针对先天性足内翻的特殊形态改变,产前超声检查可诊断大部分的足内翻畸形,但仍存在一定的假阳性。本研究对胎儿足部应用三维超声进行评价,采用超声断层显像模式,于足底平面对第一跖骨长轴与第五跖骨长轴夹角,即第一—五跖骨角进行测量,观察正常胎儿(19~37周)足部第一—五跖骨角的变化规律,并比较先天性足内翻胎儿与正常胎儿足部第一—五跖骨角的差异,以求探索新的思路及方法来辅助诊断先天性足内翻。 方法: 1、选取孕周为19~37周的胎儿,按每4周为1组,每组拟选取30个胎儿作为正常对照组,共拟选取120个胎儿共240只胎足。所有研究对象均满足以下条件:经胎儿超声检查未发现明显异常,无可疑的胎儿结构异常,胎儿生长指标(双顶径、腹围、股骨长度等)与孕周相符。 采集胎儿小腿及足部三维容积数据,排除图像质量较差的三维容积数据,筛选出93个胎儿的186只胎足的三维容积数据。应用TUI模式对正常胎足进行断层显像,观察胎儿足底形态,测量足底平面第一—五跖骨角,并分析其与孕周的相关性。 2、将2013年5月至2014年2月在我院超声科接受产前超声检查的胎儿中,产前诊断疑似为先天性足内翻的26个胎儿39只胎足作为病例组,其中13个胎儿为单侧足内翻,13个胎儿为双侧足内翻,胎儿孕周19~33周,平均(25.15±3.45)周。 采集足内翻胎儿小腿及足部三维容积数据,在TUI模式下观察胎儿足底形态,于足底平面测量第一—五跖骨角,并与对照组测量角度进行对比分析。 3、对病例组胎儿于其出生或引产后进行随访,并对其双足进行DR检查,于正位片上测量第一—五跖骨角,分别将内翻足及单侧足内翻胎儿的正常足的DR测量结果与超声测量角度进行对比分析,评价三维超声在产前定量诊断先天性足内翻的应用价值。 结果: 1、应用TUI模式观察正常对照组的186只胎足并测量足底平面第一—五跖骨角,各孕周(19~37周)胎儿足部该角度范围约19.38°~26.47°,平均(22.83°±2.07°)。Pearson相关性分析结果认为该角度与孕周相关程度弱,基本不相关。 2、病例组26个产前诊断为先天性足内翻的胎儿中,24个胎儿经出生或引产后证实患有先天性足内翻,其中11个胎儿为单侧足内翻,13个胎儿为双侧足内翻。2例产前诊断为单侧足内翻的胎儿出生后证实其足部为正常足。对证实为内翻足的37只胎足的三维容积数据进行分析,应用TUI模式于胎儿足底平面测量所得第一—五跖骨角的范围约为29.28°~41.13°,平均(32.91°±3.30°)。与正常对照组相比(32.91°±3.30°vs22.83°±2.07°,P=0.000<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3、对病例组中证实为先天性足内翻的24个胎儿48只胎足进行DR正侧位检查,其中11只胎足为正常足,正位片测量第一—五跖骨角范围约20.60°~26.10°,平均(23.28°±1.16°);37只胎足为内翻足,正位片测量第一—五跖骨角范围约29.50°~40.00°,平均(33.59°±3.02°)。将超声测值结果分别与DR测值结果相比较(22.83°±2.07°vs23.28°±1.16°,P=0.471>0.05;32.91°±3.30°vs33.59°±3.02°,P=0.281>0.05),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 结论: 1、对正常胎儿足底平面第一—五跖骨角进行测量,该角度与孕周无明显相关性,该角度不随孕周的增大而改变。 2、先天性足内翻胎儿足底平面第一—五跖骨角与正常胎儿相比角度明显增大。 3、产前应用三维超声对足底平面第一—五跖骨角进行测量可以定量评价先天性足内翻,为先天性足内翻的诊断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