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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自20世纪50年代诞生以来,被广泛运用于对西方企业管理层的激励当中。在我国,因法律法规和市场环境的限制,股权激励起步较晚。特别是一直制约我国股市发展的股权分置现象,同样也阻碍了股权激励制度发挥应用作用。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的进行,为股权激励的实施扫清了制度障碍。200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为股权激励提供了法律依据。2006年至今沪深两市已有200多家上市公司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而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效果得到广泛关注。本文正是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的背景下,对我国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效果,即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的关系进行研究。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大小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都是通过公司效益的最大化来实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通过股权激励,形成有效的管理者激励约束机制,使其为提高公司价值而努力。本文选取2006年公告股权激励方案的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通过对上市公司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内容分析,对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前后公司经营状况的比较,样本公司业绩与行业平均水平比较,定性分析了股权激励和公司绩效的关系。发现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后公司绩效得到了明显的提升,净资产收益率保持在较高水平,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利用样本公司2006年至2008年公司年报数据,以股权激励程度——管理者因股权激励而增加的持股比例为解释变量,以公司绩效衡量指标净资产收益率和托宾Q值为被解释变量,分别建立含时间虚拟变量的回归模型,实证分析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实证结果表明:股权激励程度显著影响公司业绩,且对市场业绩指标托宾Q值的影响更显著。管理层持有股票是对公司未来充满信心的表现,增加了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判断。要提高公司财务绩效,需要采用改善内部管理等举措,付出长时间的努力且效果不一定明显。因此,股权激励对于提高上市公司市场价值有更明显的效果。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规范,市场有效性的增强,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进,管理者绩效考核体系的完善,必将有更多公司参与股权激励的实践,促进我国股权激励制度的不断完善,有利于股权激励作用的发挥,促进我国上市公司业绩的提高,最终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整体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