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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础性先导产业,一直处于支柱性地位。改革开放这30多年,同时也是我国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加大,建设市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建筑业顺应整个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的态势,一方面保持了产业的继续增长,规模达到历史新高;另一方面积极进行着产业、市场和企业发展战略的调整。我国当前正处于建设高峰时期,但建筑市场并不完善规范,比如,建设规模大、工程建设的复杂程度也远远超过以往,建筑市场的发育尚不完善,体制和机制等方面还未完全理顺,市场主体的信誉观念和履约意识还较为薄弱,综合执法体系有待进一步改进。市场违规行为和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致使建筑市场的风险因素大大增加,制约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因此,随着建筑产业和建筑市场的高速发展,建筑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业日益引起并获得我国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职能机构的重视。其实在近年来,我国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规避建筑市场主体风险及措施上还是取得了一些成效的:整顿建筑交易市场秩序;对建设项目的交易行为加大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假招标、串通招投标行为;清缴建设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等。但由于历史原因和受到建筑市场大环境的影响,目前建筑市场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建筑施工企业的风险缘由还是客观大量存在的。例如,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在发展壮大后因为利益驱动盲目设立大量分公司,遍布大江南北,却又疏于管理;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时没有严格按照法定建设程序执行,先行开工事后再补办建设施工许可证;在工程招投标程序中,一些单位故意设置障碍规避招投标,或者巧立名目,随意没收投标保证金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与履行过程中, “阴阳合同”、假借资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获得利润等问题更是屡见不鲜,俨然成了建筑市场潜规则、一个不公开的秘密。因此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我国而言,建立健全以建筑法为核心的建筑市场规范法律体系、切实体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精神,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风险防范措施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主要从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所存主要法律风险之现状、成因分析和防范措施机制三个方面来论述,同时引述建筑工程施工领域实践案例进行分析,进而提出相应防范措施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