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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虽有近四十年的成绩,但“残疾人难出门”问题仍然很普遍。残疾人在快速城镇化阶段因身体弱势与社会弱势的双重特征,其对空间的需要长期得不到满足。特别是对于有空间移动能力却难以实现空间移动的残疾人而言,其长期处于“想而不能”的空间移动状态。为实现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的空间共享以及提供与残疾人空间需要相匹配的空间供给,针对“残疾人难出门”这一社会现象,本文引入残疾人空间锢定概念,对残疾人空间移动能力不足的现象、机制及效应展开研究。本文从城乡规划学视角重新审视残疾研究的医学模式和社会模式,探索提升残疾人空间移动能力的规划应对策略,以期为我国在新时代以人为本规划中关注残疾等弱势群体的空间公平与正义,推进大城市存量空间高质量发展以及中小城市增量空间公平与效率协同发展提供思路与借鉴。残疾人空间锢定现象的内涵是残疾人主观想去多远而客观不能去多远的主客观空间接触机会不一致产生的现象。这是来自于外部环境障碍和残疾人自身健康状况两大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有鉴于此,立足于残疾人的空间需要,本文从残疾群体和个体空间需要出发,基于“群体——个体”视角建构残疾人空间锢定现象、效应及解锢策略研究的理论框架,并以南京市为例,采用小微数据与大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实证演绎。研究的主要内容及结论如下:第一,基于“群体——个体”视角分析残疾人空间锢定现象时,研究总结提出了该现象的“三层次”特征:宏观层次残疾人空间结构锢定、中观层次残疾人空间类型锢定、微观层次残疾人空间行为锢定。结合实证分析,本文进一步提出:在宏观层,城市边缘区是残疾人口结构性集聚的区域,在城市内部发展压力作用于郊区和郊区自发城镇化的共同作用下,残疾群体向城市边缘区集聚的态势明显。在中观层,受政府力与市场力的综合作用,残疾个体聚居空间分化于低收入邻里,并且在该类聚居空间中,残疾人偏好的各类空间与城市空间的供给之间呈现错配特征:空间位置供给上的错位与空间内容供给上的失配。在微观层,残疾人的日常行为呈现如下特征:出行时间短、可供选择的出行时间受限、出行逗留时间不长;出行距离短、出行范围小、出行目的地类型不丰富。残疾人日常活动类型表现出必要性活动的发生类型少、自发性活动的发生频率低的特征。第二,在中微观层次分析残疾个体出行行为选择及偏好时,研究揭示了空间“二元性”规律以及约束残疾人空间行为的“四要素”。残疾人对空间的感知是以“家及周边”为界限进行二元划分。在中观层,残疾人对不同空间形态的聚居空间满意度均不高,总体上呈现出对“家及周边”空间的强偏好以及对突破“家及周边”空间的弱依赖的规律特征。在微观层,残疾人活动空间的选择并不完全遵循城市服务设施的等级配置。当突破该范围时,残疾人的空间选择具有强目标导向性。残疾人的日常行为活动受“四要素”影响,分别是来自于残疾人自身的健康因素,以及来自于外部环境的经济、社会、建成环境因素。第三,在推断残疾人空间锢定效应以及探寻削弱负效应的策略中,研究发现残疾人空间集聚正效应可作为削弱其空间锢定负效应的手段。残疾人空间锢定现象本身的“被动”状态使残疾人空间锢定倾向负效应。但是,残疾人空间集聚却能促进部分残疾人“主动”走出家门。同时,就集聚本身而言,其可产生规模效应。故本文提出发挥残疾人空间集聚带来的正效应,通过规划手段引导市场主体进入残疾人聚居空间,发挥市场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主动性,形成政府、市场、社会、残疾人共赢的格局。第四,在残疾人空间解锢的思路与策略探讨中,明确其重点是时空间秩序的再部署。研究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提出改善残疾人空间供给效度的策略,逐步实现残疾人主客观空间接触机会趋于一致,进而使其获得空间行动自由。在时间维度上,认为针对不同空间移动需要的残疾人应有供给的先后秩序,出行动机越强、出行能力越强的残疾人越应优先得到供给。在空间维度上,针对残疾人的空间集聚特征,应在认识集聚机制的前提下,采取差别化的供给方式;针对残疾人聚居空间类型分化与日常行为约束特征,应通过规划介入强调精准化的内容供给。全文约14.5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