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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通辽市2000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初期)和2005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5年后)土地利用遥感图形数据、土地沙漠化监测数据、环境状况公报数据以及统计年鉴数据,依据《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T192-2006),通过对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土地退化指数、环境质量指数、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的计算、分析,从通辽市及所辖旗、县尺度上,对通辽市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初期和实施5年后的生态环境状况及动态变化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得出以下主要结论:(1)退耕还林还草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前5年,通辽市的林地(主要为有林地和疏林地)面积和草地(主要为高覆盖度草地)面积分别增加了10.89%和9.03%,耕地面积减少了4.09%,沙地面积减少了14.73%。各旗县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各不相同,其中扎鲁特旗(含霍林郭勒市)的土地利用变化趋势比较明显。(2)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初期,通辽市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30.57,工程实施5年后的EI为32.81。5年间通辽市EI的变化幅度为2.24,根据EI变化幅度的分级,通辽市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但总体仍属于较差状态。各旗县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初期EI为25.59~35.58,工程实施5年后的EI为26.49~40.01,5年间科尔沁左翼中旗和扎鲁特旗(含霍林郭勒市)EI的变化幅度为3.14~4.43,生态环境状况略有变好,而科尔沁区、科尔沁左翼后旗、开鲁县、库伦旗和奈曼旗EI的变化幅度为0.45~0.94,生态环境状况无明显变化。总体看,退耕还林还草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前5年,各旗县的生态环境状况属于较差~一般状态。(3)退耕还林还草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前5年,通辽市整体生态状况的好转与土地利用中林地和草地增加、耕地和沙地减少的状况有密切的关系,特别是扎鲁特旗(含霍林郭勒市)的有林地和高覆盖度草地面积大幅增加,耕地和沙地面积大幅减少,所以扎鲁特旗(含霍林郭勒市)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变化幅度较大,而且在通辽市属于较高生态环境质量等级。基于此,通辽市未来的退耕还林还草生态修复工程实施中应着重于提高有林地和高覆盖度草地的数量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