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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具有广泛的信息获取渠道及专业的研判分析能力,其投资行为更加专业、理性,是市场上的价值投资者,具有信息优势。为促进证券市场信息效率、优化市场结构、提高市场稳定性,我国监管层提倡“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早在2012年,时任证监会主席的郭树清就特别强调要引导和鼓励机构投资者发展,大力支持基金业创新发展,鼓励基金公司等重要机构投资者走多元化发展道路。但是近年来,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不成熟,证券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频繁出现违背市场规律、炒作及盲目投机的行为,引起了人们对于机构投资者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的质疑。本文旨在研究机构投资者投资行为及投资决策背后的信息获取和挖掘能力,从而更加深刻地认识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及其在资本市场所发挥的作用。现有文献对于机构投资者的研究,绝大多数仅仅关注了其投资行为本身及所造成的市场影响,忽视了投资决策背后的逻辑过程和支撑其做出决断的依据,鲜有文献通过探究投资行为背后的信息获取和挖掘机制来分析机构投资者的专业投资能力。基于此,本文首先定义了信息挖掘能力;其次从信息分类的角度出发,将机构投资者可以获得的公司股票特质信息划分公司特质信息、公司基本面信息以及公司基本面私有信息三类不断递进的信息集合;接着选取2007年第2季度至2018年第3季度共46个季度的1283只A股作为研究样本,利用动态面板数据模型和组别检验法,对机构投资者基于不同层面信息的投资行为做出分析,考察机构投资者对不同层次信息的挖掘能力;最后得出全文结论及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结论有:第一,机构投资者可以挖掘到公司特质信息,在其投资过程中坚持理性投资,而非脱离公司业绩支撑仅仅依靠股票价格上涨或下跌进行趋势投资。第二,机构投资者对于大市值公司的基本面信息挖掘能力较强,可依据未来会计盈余进行价值投资,但对于小市值公司更多是追逐市场热点及信息噪音的投机炒作。第三,现阶段我国机构投资者对于基本面私有信息的挖掘能力有限,还不具有全部的信息优势,仅能通过信息挖掘寻找到收益下降的股票避免投资损失。本文的研究结果有助于更加全面、直观地了解我国机构投资者的信息挖掘能力,从而更加清晰地定位其市场性质及专业能力,为监管当局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来引领机构投资者不断加强自身业务能力,坚持理性投资,维稳股市发展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