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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如水,发展似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随着对环境保护的不断重视,我国生态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是与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目标仍有较大差距,环境建设依然任重道远。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体,同时也是破坏生态环境的主体。其一方面推动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也为生态环境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与其他问题不同,生态环境问题具有强烈的外部性,单单依靠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可能无法到达预期,因此需要政府干预。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一种正向激励,可以刺激企业技术创新,绿色创新作为创新的一个分支,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对其有同样的促进作用?基于此,探究税收政策与企业绿色创新之间因果关系,对于实现保护生态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首先,基于相关性分析,可知企业所面临的实际所得税率与企业绿色创新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此外,总资产增长率、总资产周转率、资产收益率、成立年限与企业绿色创新呈负相关;总资产、在建工程、管理费用、货币资金、管理层持股以及资产负债率与企业绿色创新呈正相关。其次,本文基于固定效应模型,使用企业绿色专利作为企业绿色创新的代理变量,使用企业的实际所得税率作为核心解释变量,控制企业规模、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以及其它变量的情况下,实证研究发现,实际税率与企业绿色创新之间呈显著负相关,即实际税率越高,企业的绿色创新水平越低。再次,本文使用双重差分的方法,进一步探究了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与前一步的猜想一致,实证分析显示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绿色创新具有显著的正效应。由于有大量企业绿色专利数据集中在0附近,因此使用Tobit回归模型,以此保证双重差分结果的稳健性,Tobit回归结果的系数依旧为正,且比OLS回归系数略大,可以进一步证明税收优惠政策与企业的绿色创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最后,探究了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异质性影响。实证分析发现:(1)企业资产结构越偏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对企业绿色创新的激励作用越有效;(2)税收优惠政策对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在非国有企业样本中更有效,其可能的机制是:一方面,国有企业资金充裕,税收优惠政策节约下的资金则微不足道;另一方面,国有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更多,节约下来的资金要用在更多的方面,因此对于企业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有限;(3)税收优惠政策对股权集中度低的企业的绿色创新更具有影响,可能的机制是:企业内部控制程度较低时,企业的决策更不容易受到“独裁”,因此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往往不是简单的股东利益至上,而是更多地考虑公司的社会价值,因此税收优惠政策对绿色创新促进效用更强烈;(4)对于成立时间较长的企业来说,税收优惠政策对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更有效,可能的机制是:在成立时间较长的企业中,企业经过长期生产经营的发展已经积累一定的经验,企业开始追求自身社会影响力的提升,相应的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往往会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维护生态环境等方面,进而企业的绿色创新水平也更高;(5)税收优惠政策对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对行业集中度较低的企业更有效,即越接近完全竞争市场,税收激励越有效,其可能的机制是:在行业竞争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是多方面的,特别是在注重生态环境的大环境下,企业之间也存在绿色环保之间的竞争,导致税收优惠激励企业进行更多的绿色创新。本文的研究可得如下政策启示:第一,持续优化税收激励政策。科技创新是提升竞争力的核心力量,制度环境和人才支撑是科技创新的根本。一方面,需要政府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持续加大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力度,加大企业绿色研发投入方面的扣除比例,扩充企业绿色研发扣除范围。另一方面,对于研发人员要给予充分的鼓励和支持:加大研发人员的个人所得税优惠,特别是对于绿色创新研发成果转化带来的个税的优惠、减免,充分调动研发人员的创新积极性,让研发人员愿意进行绿色创新。第二,加快推动绿色创新成果转化。当前我国企业每年都会投入大量的研发资金,而且绿色专利数也在逐年增加,但是对生态环境起到优化作用的却是凤毛麟角。因此,政府在设立创新政策以提升企业创新效率的同时,也要注意缩短绿色创新从初始投入到最终产出的转化时间,积极引导产学研的结合,推动绿色创新成果转化。具体需要政府加强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充分利用高校现有的科研资源以及世界顶尖的科研工作者,以科研资助的形式推进科学技术成果的产业转化,反哺区域内高新产业发展。对技术创新明显、成果转化效益高的团队和项目予以重点培育、跟踪和追加资助,加快绿色创新成果转化,切实提高我国生态环境质量。第三,政策实施要做到对症下药。企业资产结构偏向于长期,意味着企业长期固定资产类别的权重较大,相应的税收优惠也较高,这样的企业往往有较强的资金优势,进而企业的绿色创新水平也更高。政府可以充分利用政策引导企业研发投资布局。由于国有企业资金雄厚,而且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因此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之间绿色创新的促进作用存在明显差异,需要政府进行分类指导。对于股权集中度低的企业,其管理方式更为灵活,企业战略管理更注重长远,更强调绿色创新对于当前生态环境建设的关键作用,更有利于企业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加大绿色研发投资。在成立时间较长的企业中,企业经过长期生产经营的发展已经积累一定的经验,企业开始追求自身社会影响力的提升,会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维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对于这类企业往往不需要政府过多的关注,政府应当充分注重对于成立时间较短企业的引导。当行业竞争压力较大时,企业之间存在多方位竞争,特别是在生态环境的大背景下,企业之间的绿色环保竞争也十分激烈,因此需要政府将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在垄断行业内,推动垄断企业进行绿色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