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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只规定了清算人(清算组成员)在清算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却没有明确规定清算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因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一些公司借解散之名行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之实。本文拟通过对清算义务人的主体界定及其承担的义务内涵来分析其违法相关规定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类型,并对当前关于清算义务人的制度提出完善建议,以臻进一步规范我国当前清算义务人的相关法律制度。文章第一部分主要是关于公司清算义务人的主体范围界定,首先在宏观方面从清算义务人与其它相近的两个主体进行厘定,主要包括清算义务人概念、清算义务人与清算人的区别、清算义务人与法定清算人的区别;其次,通过对三者的厘定再分析清算义务当前相关立法问题、清算义务人相关法律法规,最后得出公司清算义务人确定的范围。文章第二部分对清算义务人的义务内涵的具体内容的分析。主要包括清算义务人之法定义务,即做出清算决议的义务、委任清算人和确认清算方案的义务以及协助与监督清算的义务;接着将清算组和清算义务人的义务进行了厘定,这一部分从两者相同及易混淆之处、明晰清算义务人与清算小组的义务关系这两个角度进行论述。文章第三部分对清算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类型进行了分析,与第二部分内容关系属于递进,这两章共同组成了公司清算义务人的法律制度。首先,阐明了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的法理基础,主要从股东的法律地位性质分析,接着对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需求和其他利害相关人利益需求进行论述。其次,明确了清算义务人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类型,包括清算的责任、侵害债权的责任、直索责任以及不履行出资义务的民事责任。文章第四部分是关于清算义务人法律责任制度不足与完善。不足部分主要从一组案例的解析引出当前清算义务人法律责任制度的缺陷。对清算义务人法律责任制度进行完善,主要包括确立正确的立法价值取向、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和完善便于操作的清算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