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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如所有的宗教一样,对人性及其丰富的欲望、需求、想象、叛逆乃至生活的手段都有严格的限制与规定,这就导致宗教规则与人性自由发展的冲突,这种冲突在宗教信仰盛行的社会历史中,人们难以用意识的、语言的或认知的方式来明确表达这些冲突。事实上,宗教永远是一种对并不完善的现实社会的理想性补偿,现实与之有很大的差异。而且这些差异并不完全适合于宗教训导。在宗教信仰垄断人的智慧活动的伊斯兰社会中,思维和智慧是不能与至高无上的信仰(对于安拉的崇拜与敬畏)发生任何冲突的,这一基本思想自由的禁忌或称作信仰禁忌使信众在其现实生活中首先要解决需要和情感的宗教统一。 本文以经典文本投射分析和实地问卷调查、访谈相结合,从社会心理的发生过程及其行为表达方式着手来探寻伊斯兰信仰的情感世界和伊斯兰的审美特征。通过对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作文本投射分析,探寻经典文本中的情感世界,即《古兰经》的规则究竟能为人性的欲望与需求提供多少存在空间;以艺术社会学、宗教社会学、建筑伦理学为背景来考察伊斯兰表情艺术尤其是以空间艺术为象征的表情方式如何确定社会的审美特征及如何表达人性与神性的差异;结合“中国西部宗教心理与社会情绪”伊斯兰分课题组在我国西北伊斯兰信仰密集区的实地访谈与问卷分析,以及笔者对北京牛街清真寺和成都皇城清真寺的主麻日礼拜仪式两个典型个案研究,分析伊斯兰社会表情的三个环节:《古兰经》的表情规则、伊斯兰(空间)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穆斯林的社会行为如何展示在宗教盛行的社会历史中人类需求与情感的发展方向。 研究发现:在伊斯兰信仰为主导的社会中,表情方式主要被规范在宗教经典《古兰经》所规定的善的方向上。这导致伊斯兰的审美情感包涵着巨大的社会伦理与道德取向。而这也是伊斯兰古代文明协调社会生活的基本保障。所以文本投射的伊斯兰审美偏好的第一特性是《古兰经》的规则所亲和的社会生活模式。伊斯兰信仰社区空间结构的中心-一清真寺是其公共生活规范表达的象征物,清真寺的空间审美特征是《古兰经》表情规则与穆斯林基本生活渴求的融合。“美”在伊斯兰社会是以信仰认同为价值前提的,能与虔诚的宗教情感高度融合的美才是为穆斯林所认可与宣扬的,对安拉的敬畏之情统领着审美格局与规则。由信仰支撑的宗教形式美是世俗情感与神圣宗教情感表达的边界。 在我国西北伊斯兰信仰密集区域,这个世俗化的伊斯兰社会中,一民俗和宗教仪式是整合与社会表情的主要方式。与民族,民俗紧密相关的社会表情手段非常丰富。公共礼仪化的表情手段常常能引起社区共鸣,并成为民族和宗教认同有力的情感粘合剂。敬畏、欢乐、倾诉、祈祷是宗教的主要仪式化主题,这些情绪生活主要支撑民族艺术和审美特征,既而泛化为对其它文明的审美特征的距离感。关键词:《古兰经》、清真寺、仪式、表情方式、审美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