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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前的认识发展史上,西方辩证法经历了古希腊朴素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到黑格尔近代辩证法三个阶段。在西方古代哲学中,辩证法、认识论的研究还是直观的和模糊的,并且从属于本体论的研究;到了近代,认识论问题的研究才回到中心地位,但是经验论和唯理论各执感性和理性的一端为出发点,不能把辩证法贯彻于认识论之中;康德试图把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结合起来,但只是用折衷的办法把二者的观点糅合在一起,并没有真正克服它们的缺点。 黑格尔在前人的基础上,经过对抽象理性的批判,实现了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合流”,并开启了超越形而上学的辩证法的哲学道路。黑格尔较好地把辩证法和认识论结合在一起,在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学三者相一致的思想。并且,在黑格尔的认识论中处处体现出辩证思维。黑格尔说:“哲学的目的即在于用思维和概念去把握真理,并不是去发现没有东西可以被认识,也不是去发现我们不能认识真正的真理,而只能认识短暂的、有限的真理(这就是说一种真理同时又是不真的真理)”①但是黑格尔的辩证法是不全面和不彻底的。他只承认“绝对理念”的发展,否认自然界万事万物本身的辩证发展;认为“绝对理念”在自身中已达到了自我认识,从而就最终停止发展了。所以,黑格尔并没有真正科学地解决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学三者相一致的问题。直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现,这一问题才真正得到科学的解决。 马克思和恩格斯继承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并扬弃了黑格尔哲学中的唯心主义成分,用唯物主义改造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创立了最完备、最彻底的唯物辩证法。进而,马克思恩格斯阐述了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既是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也是人的主观世界的发展规律,是人的认识和思维的发展规律。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本质上的一致性,从根本上规定了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学的一致性。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学的一致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列宁着重继承了《资本论》科学体系中的思想,提出了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相统一的光辉思想。列宁指出:“辩证法,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同样也根据黑格尔的看法,其本身包括现在称之为认识论的内容”。①“辩证法也就是(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②同时,列宁又进一步阐述了辩证法、逻辑学和认识论一致的原理,具有极其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辩证法、逻辑学和认识论的同一问题,是辩证唯物主义的中心问题。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们对辩证思维的研究所做的工作是不够的。笔者以为,欲重振辩证思维的研究,哲学工作者们必须坚信辩证思维方法在人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并大力宣传辩证思维方法,让广大的人民群众认识到它是人类这一主体通向客体、把握客体的中介、纽带、桥梁。这些方法就象一扇扇的窗户,打开了人们思维的空间,使人们能够从不同的角度揭示客观世界的普遍联系,从而成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现在强调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也从一个重要方面昭告我们,坚持辩证思维的方法何等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