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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当前社会转型期我国犯罪率和犯罪黑数的居高不下,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现实,重刑治罪思想暗潮涌动,体现在刑罚执行方面,便是监狱人满为患,犯罪人长期甚至终身关押,再社会化的刑罚目的难以得到贯彻。更为严重的是,犯罪人出狱后的生活及工作基本处于“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阶段,缺乏相关法规及政策的关照,使犯罪人茫然无措,累犯及再犯的几率大大增加,监禁效率受到干扰,无疑为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留下潜在的隐患。近些年来我国出狱人保护工作受到一定的重视,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是与国外出狱人保护的发展轨迹迥异的是,我国出狱人保护的催生动力源于国家的核心权力,很多层面都忽视了“草根阶层”的介入与互动,正处于社会变革期的中国各级政府面对经济、就业和促进社会整合的种种压力,倾注到这类特殊人群的精力无疑会大打折扣。所以参鉴域外相关的制度模型与理论基奠,建构一种“政府主导、社会关注、公众参与”出狱人保护的全新框架,更多的辟展新的保护手段与可行性路径,乃当下我国出狱人保护事业的必由之路。本文的具体架构共分五个层次。第一部分重点阐述出狱人社会保护的基础理论问题,涵盖了其基本概念的明晰、出狱人的范围界定、出狱人社会保护的语义辨析、出狱人社会保护的理论基石及价值考量等多重内容。虽然该部分并不涉及高深内容,但就文章整体而言却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论述的翔实与否,直接关系着后文的建构与层次提升。第二部分着眼于对世界各国出狱人社会保护事业的描述与概括,具体理解为(1)出狱人保护制度产生的历史溯源与维度;(2)出狱人保护事业在国外的发展历程;(3)国外出狱人保护的机构与基本模式。该部分是对前人成果的总结,目的在于为我国出狱人社会保护找到标杆和参照,对比、借鉴、吸收、创新,最终树立中国出狱人社会保护的定位和前向。第三部分目光转回中国,论述中国出狱人保护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由于我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法制的差异,有必要分别理清。详细表述为中国出狱人保护的起源;港台地区出狱人保护概况;中国大陆出狱人保护的现状与前景。这部分多为历史向度的组合,尤其大陆最为突出,因而耐心的梳理就显得重要。第四部分逐渐触及全部文章的中心,细分为两个侧面进行表达1、出狱人保护制度的原则及内容;2、出狱人保护的相关程序建构。事实上,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某项制度的设计主体总会将目光更多的集中在它的原则、内容与程序的构建上,这些对该制度的成长而言也是攸关的,合理的原则、缜密的内容和正当的程序被视为制度的灵魂性要件。第五部分作为文章的点睛之处,承载者主要的创新点和理论创建。该部分整合了出狱人社会保护的主要措施,并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与构想。简言之,新措施具体包括:(1)出狱人社会保险制度的初步探索(2)构建中国语境下的前科消灭制度,是出狱人保护事业新发展的必然要求(3)充分发掘监狱经济产业在出狱人保护工作上的独特作用(4)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扩展受益人群的范围(5)培育非政府组织(NGOs),坚持政府与民间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出狱人保护“又快又好”的发展(6)制定专门的出狱人保护法,为出狱人保护事业供给良好的制度保障(7)追踪考察制度的确立,将为出狱人的动态保护提供反馈与修正保证(8)建立健全刑释人员就业援助系统,尤其是借鉴美国出狱人就业安置中的雇主过失雇佣制度(9)引入充权理论作支持,开辟出狱人保护事业的中新境域(10)出狱人保护的治本之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