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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控制及其效率问题是近年来学者们关注的焦点之一,有大量研究成果涌现出来,成为公司治理领域研究的新趋势。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大股东控制现象。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更高,存在着严重的一股独大现象。
在投资者法律保护较差的国家,大股东或集中的所有权结构成为法律保护的替代机制之一,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一定的作用。当金融危机来临时,大股东起到怎样的作用是我们所关注的。
本文以本次的全球金融危机为背景,以中国上市公司为样本,检验大股东持股比例和最终控制人控制比例与危机区间上市公司的持有期收益率之间的关系。通过筛选出受金融危机影响比较严重的几个行业的上市公司,以金融危机期间的持有期收益率作为公司价值的的衡量指标,选择大股东持股比例和最终控制人的控制权比例作为解释变量,在控制了贝塔系数、市净率、财务杠杆和公司规模的情况下,我们发现,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和最终控制人的控制权比例对金融危机区间的持有期收益率有较强的解释作用,而贝塔系数和公司规模的解释能力较弱。平均而言,大股东持股比例较高或者最终控制人控制权比例较高的上市公司在金融危机期间的表现较好。这说明,在全球金融危机中,大股东作为投资者法律保护的替代机制之一,能够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本文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简要介绍本文的研究动机与目的,简述了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框架。第二部分,回顾了国内外相关研究主要成果,第三部分介绍了本研究的背景,也即本次的金融危机。第四部分,研究设计,对事件窗口,样本来源和变量进行了说明。第五部分,检验结果与分析。本文对样本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分组差异的统计检验,对结果进行了简要说明、解释和分析。第六部分,结论与尚待研究的问题。总结实证研究的结果,并结合实际探讨该结论所带来的启示。同时针对本文所存在的缺陷,提出后续研究的改进方向和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