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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使地方政府减少财权,城镇化发展使政府陷入资金困境;面临国际金融危机,国务院出台“四万亿计划”,在这一契机下,城投债成为地方政府融资的宠儿,其发展势不可挡。然而城投债在其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各种问题,隐藏着各种风险,最终直接导致城投债兑付风险突出,以致难以偿付。所以有必要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城投债偿付风险问题,提出偿付风险防范和化解的法律方法、建议,确保城投债健康发展,为城市建设添砖加瓦,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解决城投债偿付问题,首先需要明确城投债性质归属。本文将城投债定性为准市政债券,并明确将城投债发展成为市政债券。近几年来,城投债的发展带来很多问题如城投债发展中的信用违约事件频现、担保不合法不合规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势必会成为城投债未来的偿付风险。本文重点分析城投债的偿付问题,并以法律为视角具体分析城投债的偿付风险。法律关系包括主体、行为和责任,并且这三者具有一致性,但是城投公司性质上矛盾导致城投债的偿付责任主体与行为主体不一致。发行主体责任能力低、增信措施单一并且增信担保权利难以实现、信用评级制度不完善、外部监督欠缺等各种问题皆能引起城投债的偿付风险。本文将城投债定性为准市政债,对于其偿付问题的规制就有必要借鉴国外市政债券偿付模式,如美国市政债、日本地方公债和澳大利市政债的偿付模式,并从实行法治化管理和完善的配套制度建设两方面防控我国城投债偿付风险。最后在城投债偿付问题的规制和解决上,首先需要从法律行为、担保情形和城投债的市政性质三个方面来明确城投债偿付责任主体,确保投资者获得偿付保障;其次从法律条文完善、基础制度夯实和保障制度建设三个层面来提升城投债偿付能力和防范城投债偿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