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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关于中国政治发展方向的讨论在世界引起关注,20世纪90年代成为显学的协商民主,尤其引人瞩目。那么其在中国的适用性到底如何?回答这一问题要立足对协商民主内涵的把握,及对民主政治发展的认识。学界普遍认为协商民主是对古典民主价值与程序的复兴,认为是参与而非选举才是通向民主的根本,强调通过对话,改变偏好,达成共识,形成决策。就此而言,协商民主对于促进公民参与,提高公民知能,保证决策科学性与合法性,巩固并提升民主质量等发挥着直接而有效的作用。并且,其关于民主规范性意义的重新肯定,对于现行民主制度更加是一种警醒。但是,协商民主面临最大的挑战也在于此,其实质上是民主的理想,甚至是乌托邦。而民主自出现以来其关注的根本是权力来源的合法性,即“政道民主”而非简单的决策的合法性,即“治道民主”。对于现代社会而言,代议制仍将是民主的主流,协商民主只能是作为代议制的适当补充而非替代。就当前中国而言,一方面,经济社会日益多元化的现实对民主政治发展的需求日益迫切,另一方面,中国两千多年来的政治传统仍有路径依赖作用,并不提倡竞争性的政治价值取向。而且,在缺乏民主法治传统的国家贸然建立民主政治,仍存在隐患。中国可以借鉴协商民主,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及近年来兴起的基层民主实践。但是,实际上这些实践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协商民主,而是一种咨议民主。真正意义上的协商民主确实构筑了民主理想的蓝图,但是其在现代社会中运行的条件和成本极高,而且中国民主政治发展更不能逆时代之潮流,不论是从保证权力来源的合法性还是确保现代政治运行的效率方面,代议制民主形式仍有其无可取代的历史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