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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审计报告模式较为单一,大多数出具的审计报告含有信息极为有限。股票市场上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催生出第三方的审计人员增强投资者所需要的信息。但是,传统审计报告显然只有审计意见部分值得阅读,难以满足投资者的需求。IAASB和PCAOB相继都发布了一系列新的审计准则,来解决这个问题。我国也在2016年12月发布新审计准则,即《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其中引起人们关注的也是与原准则发生最大变化的是,加入了关键审计事项段。加入关键审计事项段也主要是为了解决投资者从审计报告中获取有效信息不足的问题。同时,也增强了审计工作的透明度,让信息使用者更直观地感受到审计人员是如何一步步确定关键审计事项,又是怎么样进行审计应对的。一方面,关键审计事项是审计人员与治理层沟通,选出来的最为重要的事项。那准则的执行势必与审计人员和管理层是否实施及实施效果也就是他们的行为有关。另一方面,会计稳健性是管理层自由裁量的权利,会计师事务所也可进行施压。那么,准则执行过程中会对管理层的行为和动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审计报告改革之后的效果到底是怎样的?本文试图讨论,沟通关键审计事项是否会对审计人员及管理层行为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审定财务报表的会计稳健性。进一步,由于事务所的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不同,可能会对这种影响有不同效果;在我国对不同盈利能力监管政策不同的情况下,这种效果也可能不同;我国特殊背景下,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这种影响可能也会有所差异。新审计报告准则2018年1月1日在所有A股上市公司中实施,迄今为止纯A股上市公司已经完整实施两年。本文基于管理层自发与被动视角,从会计稳健性角度检验了关键审计事项报告准则的执行效果。以关键审计事项报告准则发布前后年度沪深两市纯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在进行缩尾处理控制相关影响会计稳健性变量之后,进行回归分析。实证结果显示:关键审计事项准则执行后,公司的整体会计稳健性显著得到了提高。进一步发现,对于不同的事务所,四大事务所审计的公司中这种影响更显著;对于不同盈利能力公司,其影响程度也有所差异;在非国有企业中,这种影响更加显著。本文的贡献在于:第一,通过外生事件对相关人员的行为的影响做进一步分析,丰富了会计稳健性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第二,关注仅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关键审计事项的政策执行效果,这为政策制定者以及各利益相关方也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价值。第三,本文发现事务所规模、企业的盈利能力特征及产权性质不同,都会影响关键审计事项的执行效果,这就为以后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思路。进一步,尤其是企业盈利能力与会计稳健性在实施新准则前后的结果中,结果显示在我国资本市场监管背景下,即使有新准则的约束企业还是以保住自身上市身份为主,这为后续相关研究提供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