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论文采用GC—MS和GC—FID相结合的方法,对上海市大气环境中和目前上海市研究比较薄弱的几个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源废气中VOCs(C2-C12)进行了分析,在分析结果的基础上得到了污染源的VOCs源谱,并计算了在总浓度相等情形下,几个污染源 VOCs的反应活性(即臭氧生产潜势)。
采用在线监测系统对上海市大气环境中VOCs进行了长期、系统的观测,结果表明,监测点大气环境中VOCs平均质量浓度为72.69μg·m-3,其中以烷烃和芳香烃为主,烯烃含量较低,以乙烷、2,3,4-三甲基戊烷、间,对—二甲苯、乙苯、正戊烷为主要物种。几个主要污染源的分析结果显示,上海市炼焦过程排放和散逸废气中VOCs浓度水平很高,四个样品平均浓度为5193.2μg·m-3,其中以烷烃和烯烃为主,以乙烯、乙烷、丙烯、丙烷、乙炔、苯、1-丁烯、甲苯、间,对—二甲苯等为主要组分。上海市制漆及喷漆过程车间气体中 VOCs浓度水平较高,在2500-6500μg·m-3范围内变化,VOCs浓度及组成主要取决于生产或使用的油漆类型。隧道废气中VOCs的平均浓度为728.07μg·m-3,其浓度随车流量变化显著;主要组成物种为乙烯、异戊烷、丙烯、乙炔、乙烷、甲苯、丙烷、间,对—二甲苯等。反应活性计算结果显示,不同工艺过程产生VOCs的反应活性存在很大差别,其中烯烃含量较高的炼焦过程、机动车等产生VOCs的反应活性比较高,而以烷烃为主的喷漆工艺-2、沥青挥发、密封胶等生产过程排放VOCs的反应活性则比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