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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择了法院调解制度作为本文论述的主题,并从法院调解的价值角度作为切入点展开研究和讨论。全文文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了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价值,主要有自由、公正、效率、秩序四个方面。在这个价值体系中,现代法院调解制度应以自由为首要价值目标,在确保当事人意志自由的基础上实现法院调解的公正价值,然后是追求法院调解的效率价值,最后实现法院调解的秩序价值。
第二部分从法院调解的价值角度出发,分析了我国现行法院调解存在的弊端。主要是实行调审合一,使法院调解的自愿原则虚化,调解的自由价值难以实现;缺乏具体的程序设置来保证法院调解公正价值的实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以及对调解协议无条件反悔权的规定和以调解协议违反自愿原则为由进行再审的规定与法院调解的效率价值相违背;与非讼纠纷解决机制衔接不畅,致使纠纷不能迅速解决,影响了秩序的稳定。
第三部分针对第二部分提出的法院调解的弊端,在借鉴其他主要国家和地区法院调解或诉讼和解制度的基础上,从有利于实现法院调解的价值角度,以调审分离为基础,提出改革和完善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对策和建议.以期进一步规范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更好地发挥法院调解制度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