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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中国,市场经济进行结构性调整,利益多元化格局正在形成,同质文化发生巨大的分裂,出现了就业压力增大、失业人口增加、贫富差距加大、分裂国家势力猖獗等等问题。中国共产党面对这种新形势、新问题,在党的十六大四种全会上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建立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现阶段中国最为根本的不和谐问题主要还是集中在利益分配严重不公平、不正义,不久前,温家宝总理也提到:“推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特别是让正义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这说明和谐社会最为基础性灵魂性的特征在于社会的公平正义,需要符合公平正义要求的政治制度规范作为支撑来解决种种不和谐问题。本文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对符合公平正义要求的政治制度规范进行理论模型的初步构建,期望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做出理论上的贡献。本文以交往行为以及交往的核心交换行为为切入点,通过对现阶段多元文化历史背景的分析,得出现在的社会更加趋向于通过公共协商程序达成共识(认同)的社会,正义(以公平为核心的正义)理论必须趋向于达成共识的规范,明确现阶段社会正义突出表现为每个人通过平等有效的参与到公共协商程序中达成共识(认同),进而明确达成的最为重要最为根本的共识在现代民主社会只能是宪法,再从宪法的权威性、制度性、正当性三个角度分析宪法为何能成为现代民主社会最为重要最为根本共识的原因,以及宪法共识(认同)的内容是什么,在前者基础上分析达成宪法共识(认同)的自由以及对达成宪法共识(认同)自由的限制,完成正义理论模型的构建。鉴于公共协商程序限制达成共识(认同)自由的重要性,将其单列研究,主要研究本文将要构建的公共协商程序的特征并围绕特征展开对公共协商程序组成要素的分析,完成公共协商程序的简单构建,最后结合中国前段时间发生的几个事件检验本文构建正义理论的现实实效性,并提出中国如何实现良好宪政的几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