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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作为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产生了集体资产和收入分配的“外部利润”内部化问题,无法在传统集体产权制度下得到解决。社区股份合作制存在一些不足,集体股比例偏高及产权仍不清晰、股权缺乏稳定性和流动性、集体经济组织亟待规范性建设、集体资产监管体系不完善等;社区股份合作制目前存在的绩效局限和创新不足,反映了集体经济组织迈向完整市场主体道路上改革还不深化。不能因为这些具体问题否定这场改革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应当继续深化改革,创造更大的制度创新和经济绩效。本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对河源市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的形成、创新和发展进行了系统研究。研究表明,河源市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形成的原因包括经济原因、制度原因和社会原因。本文提出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组织是一种过渡性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将最终发展为比较规范的合作制组织或股份制企业。当前,河源市农村社区由封闭状态逐步走向更加开放,集体产权由静态使用权为主走向以动态流转权为主,城乡制度由二元状态逐步走向一体化。发展和完善社区股份合作制的基本思路,根本前提是坚持和完善集体所有制、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实现途径是确立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基本目标是发展集体经济和优化农村资源要素配置,支撑条件是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本文认为应当明确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组织为唯一集体经济组织,优化股份设置,开展股权固化和区县范围内流转试点,开展集体经济组织公司化试点,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与社会单位广泛开展股份合作,加快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和扩权,完善社区内控和外部监督机制,开展集体经济组织立法,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等。河源市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具有普遍意义,它的深化改革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