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收入会计准则比较研究——以京东集团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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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在美国上市,不论是在纽约证券交易所还是在纳斯达克,中国企业逐渐融入了美国的资本市场,并占有了一席之地。但是前一段时间,中概股遭遇诚信危机,多家企业遭到美国调研机构的做空,多家企业在美退市,希望回归A股。而在美国一直拥有良好口碑和巨大交易量的京东集团(以下称京东),从2014年在纳斯达克上市之后,业绩也一直不尽人意,直到2016年年报才第一次有了盈利。让人不禁想到,其原因是否是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因为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的差异,而导致经营业绩不够令人满意。
  营业收入是使得企业盈利的最主要原因,也是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经营业绩最直观的判断标准之一。由此看来,在一定程度上适当地进行收入确认与计量对改善收入信息的有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和美国的会计准则在收入的确认、计量和披露方面存在一些差异,特别是像京东这样依托互联网作为销售平台的电商企业,现在实施的收入会计准则将会面对许多纷繁的问题。
  本文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中美企业收入问题的综述,其中的内容包括国外收入会计制度、国内收入会计制度、电子商务环境下收入理论研究。第二部分将京东集团作为案例进行详细分析,针对中国和美国之间的收入确认会计准则进行比较研究。第三部分是研究结论与相关启示部分,首先对论文进行结论总结,其次对收入准则得出了一些启示。
  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京东集团收入组成存在一定收入确认风险。网上直接销售收入、在线市场佣金收入、广告收入和互联网金融收入均有需要在收入确认时需要关注的重点。(2)中美收入准则的差异与京东集团盈利不佳存在一定关系。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使得京东的营业收入很有可能低估。因此,可能导致了京东集团经营状况没有得到充分表现。(3)京东集团的财务绩效表现良好。对比了同在电子商务行业的中美上市企业的财务绩效京东集团发展趋势良好,然而其经营业绩如在中国收入会计准则下可能会有更优秀的表现。
  本文对比中美收入准则,并以京东为案例进行研究,并得出一些启示,有助于在现在这个以互联网为新型经济平台的时期,提高会计收入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提高收入标准的可操作性,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经营绩效,并做出相关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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