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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但在相当长时期内,我国行政监察理论与实践的重心一直围绕着廉政监察而展开,忽视或者弱化了行政效能监察,行政效能监察的定位问题一直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导致行政监察工作的发展空间受到了很大制约,行政监察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消极腐败行为未能得到有效遏制,行政机关效能低下,政府形象经受着严重的考验。行政监察工作的发展历程与严峻现实均向人们提出这样一个严肃而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行政监察工作的改革与创新不能仅仅停留在监察手段、监察方法等措施上,也不应受限于行政监察领导体制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而作消极等待,而应从更为广阔的视角审视行政监察在政府管理中的位置,理性思考行政监察的本质特征和职能内涵及发展现状,不断丰富和拓展行政监察的功能和内涵,进一步探索和明确行政监察工作的总体战略和工作思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健全和完善的条件下,行政监察工作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行政监察工作既要继承,更需要立足现实加以发展和创新。在廉政监察已经被各级监察机关熟练运用的情况下,效能监察作为监察机关一项固有的职能应该得到充分发挥和不断完善。当前,一些专家学者和地方政府已经在行政效能监察职能的发挥上作了一些理论探索和工作实践,这为我国进一步深化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准确界定行政效能监察的内涵和作用,科学分析行政效能监察的历史与现状,全面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对不断开创行政监察工作新局面,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改善行政管理,提高政府效能,促进政府勤政廉政必将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