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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80%是维权事件,而维权事件又以农民维权事件居多。有关数据显示,涉及农民维权的群体性事件大多与“土地”有关,因此,我们不得不对现有的“征地”制度及其实践进行深刻的反思。本课题将以实证的方法对具体案例进行详细研究,希望从中能得出农民是怎样进行土地维权和为什么要进行土地维权。
本论文是在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得出农民土地维权过程中集体组织是个无边界组织,他们的行动通常是在现有法律框架内进行的,以上访、静坐、阻拦等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但是基层政权作为强势的一方,常常压制农民的行动,这就导致农民的抗争情绪高涨,最终使有些事件变成暴力冲突。并通过对农民维权行动的原因的分析得出尽管农民对土地有更深地依赖性,但是目前我国的法律还未对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实体意义作出明确的解释,国家仍绝对的掌控着土地,而基层政权既出于私欲又迫于财政和绩效考核的压力和对现有政策的误解,开始与民争利。然而,在当前社会就业压力大的情况下,一方面农民相对较低的文化素质使其寻找工作难度更大,农民的可行能力低下和社会资本匮乏;另一方面政府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诉求下不惜使用公权或其他手段来征收土地。
最后得出农民进行集体行动的主要原因是其不公正感下权利意识的提升的结果,而生存伦理是次要原因。抗争者之间的相互认同感是决定性因素,规则意识是他们行动的准则。而来自于外界,尤其是基层政权及其官员的压迫是行动的真正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