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0年以来,农村税费改革直接影响农民负担,其在于减轻农民负担,是我国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战略部署。2003年的废除农业税政策,终结了农民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与此同时,农业税费改革直接影响了县乡财政关系的转型。在“后农业税”时代,县乡财政收入结构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县乡财政关系出现了一些新变化。特别是对于一些农业县来说,地方财政收入急剧减少,县乡财政困难加重,基层财政运行压力日增。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县乡财政困境,县乡财政关系得到重新调整。如何理顺县乡财政之间的关系,保证基层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促进县乡政府职能转型,成为一个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的课题。“后农业税”时代的县乡财政关系研究,为在理论和实践上回应当前工业反哺农业的战略部署和基层公共财政建设,找到了新的契合点,留下了大量可供探索的空间和可行的研究路径,并将成为财政社会学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取向和新的生长点。 首先,本文以帕森斯结构功能论为理论视角,将县乡财政关系放置在社会结构转型的宏阔背景和现实财政制度变迁的环境下加以考察,探讨县乡财政关系在“后农业税”时代的调适与顺应、竞争与博弈、整合与协同、模式维持与优化的基本路径,立体剖析县乡财政关系不断分化和发展的过程。其次,通过对河北省D市县乡财政关系进行连续考察,从政府职能转型的基本语境出发,在梳理农村税费改革前后D市的县乡财政结构变迁的基础上,系统剖析中部省份农业县域的县乡财政关系的运作模式与互动规律,深入探讨乡镇对县级财政制度性依赖的形成过程及其经验教训,为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提供可借鉴的参照样本。最后,从国家治理的角度,对民生财政和县乡财政关系重建展开探索性的思考和讨论,通过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拓展公共产品供给,探索县乡财政的沟通、均衡与共生机制,从而使基层治理自主性的探寻成为一种可能。 研究发现,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得到了重新调整,乡村社会治理也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但是,在高速工业化、城市化背景下,土地财政增加、基层政府承担大量的经济职能,经济主体性成为县乡政府的根本目标,民生工程、新农村建设、公共物品的供给等惠民工程难以在乡镇落实,进而引发乡镇治理的危机。同时,在现有的体制下,县级政府是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乡镇的财政、人事和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均受县级制约。基层政府的经济主体性质与有限行政属性都导致了乡镇治理自主性的丧失,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秩序的维持。从而,如何理顺县乡财政关系,重建乡镇治理自主性就成为“后农业税”时代县乡关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本文的研究框架或结构安排大体如下:第1章:导论,阐述了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回顾了国内外研究现状与研究趋势,介绍了理论视角及研究框架,以及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等。第2章:农村税费改革与县乡财政关系的转型,主要描述农村税费改革后县乡财政关系发生的新变化。第3、4、5、6章分别从帕森斯结构功能论的四个基本功能模式出发,深入分析县乡财政关系的变化。第3章:县乡财政关系的调适与顺应,从县乡财政关系的适应功能方面,描述了“后农业税”时代县乡政府通过招商引资、项目整合、共谋合作等方式应对上级政策,适应现实制度环境的过程;第4章:县乡财政的竞争与博弈,从目标达成功能方面,分析了县乡政府在财权与事权竞合模式下产生的非对称博弈。第5章:县乡财政的整合与协同,从社会整合功能方面,分析了县乡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公共产品供给和财政结构刚性所形成的结构化了的依赖关系;第6章:县乡财政的模式维持与优化路径,从县乡财政关系的潜在模式维持功能出发,分别从预算制度、转移支付和基层治理三个方面,提出了优化县乡财政关系的相关对策建议。第7章:结论与讨论,对本文的研究内容进行概括总结,并提出展望。